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有情饮水饱,无情——

南宁晚报 2014-11-02 17:08 大字

网络相识结夫妻 分道扬镳索聘礼

本报讯(记者 覃宏玲 通讯员 陈桂英)女子黄某与男子许某在QQ上认识后,3个月时间内登记结婚。但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半年时间内便分道扬镳。随后黄某起诉要求离婚。见到黄某要离婚,许某向她索回聘礼。10月31日,隆安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并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黄某当庭退回许某聘礼2360元。

据悉,2014年8月,女子黄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与男子许某于2011年5月通过QQ认识,由于年少无知,双方认识只有3个月便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才发觉双方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黄某于2012年2月开始离开许家,至今双方再无任何联系,于是她要求与许某离婚。对此,男子许某答辩称,他承认与黄某草率结婚,导致婚后生活的种种不愉快。许某说其曾经给黄某家下过聘礼2360元,如果黄某执意要离婚,就必须退回聘礼。隆安法院经开庭审理并组织调解,黄某与许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黄某当庭退还聘礼。

恋爱时写下欠条 分手后被诉还款

本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韦念成)恋爱期间李某从女友陈女士工资卡里取走几千元,当时为了安抚女友的情绪写下欠条。分手时他认为是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不用偿还。然而爱情是盲目的,欠条却是明白的。日前,邕宁区法院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案,李某被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偿还8000元欠款,“白纸黑字”成了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

邕宁小伙李某与上林县的陈女士在广东同一工厂打工时认识。虽然陈女士比李某大7岁,但两人在一起工作的过程中日久生情,双双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生活,俨然一对夫妻。2013年10月,李某未经陈女士同意从其工资卡上取走几千元,陈女士为此与李某发生争吵。为安抚女友情绪,李某主动提出写欠条保证以后偿还。然后李某在女友书写好的欠条中签字。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陈女士便拿着欠条将前男友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欠款8000元。

法庭上,李某承认自己确实是从陈女士的工资卡中取走了一笔钱,但数目只有7200元,而非欠条上的8000元,因为欠条的内容是陈女士写的,自己当时没看就签字了。李某还辩称,这笔钱是两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因为陈女士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花他的工资,而陈女士则将自己的钱存起来。另外,两人分手时,陈女士曾说过将这笔钱作为分手费不要他还,且陈女士治病时他曾花了1万多元,又在陈女士父亲住院治疗期间花了不少钱。这些钱都是他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他现在不愿意还钱了。

承办该案的法官根据双方诉辩内容,向双方释法析理,陈女士能够提供李某亲笔签名、捺印的欠条,李某也认可欠条的真实性,但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款只有7200元且属于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该按照欠条上所记载的8000元如数偿还给陈女士。另外,李某也为陈女士及其父亲支持了较多的医疗费。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李某能按时分期还款,陈女士仅要求李某偿还4000元;如李某不能按时分期还款,则需总共偿还8000元。

法官提醒,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恋爱时你侬我侬,分手后 “翻旧账”的事例并不少见,而被告方往往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推翻其亲笔书写的欠条效力。因此,处于热恋之中的情侣应从该案中吸取教训:爱情是盲目的,欠条却是明白的,即便在浓情蜜意中,也不能忘记法律是严肃的,不能随意写下欠条。

新闻推荐

双语天地Bilingual World 上林美景 让徐霞客流连忘返

2015年的第一个假期,在阳光灿烂(brightsunshine)的日子里,去上林赏葵花(enjoythesunflowers)成了不少市民的选择。不信,你看看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肯定有不少人晒出与葵花的合影。在北方大雪飞扬时,南方处处...

上林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上林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