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高消费、开好车却拖欠工人工资,被依法逮捕后清欠 13名劳动者领回14.9万元工资

南宁晚报 2021-12-22 06: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彭媛媛)高消费、开好车却拖欠工人工资,南宁一老板被警方依法逮捕。昨日,在劳动监察员与公安民警、检察官的共同监督见证下,13名劳动者领到了被该老板拖欠近两年的14.9万元工资。

2020年1月初,陆续有多名劳动者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广东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润公司”)拖欠他们在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某酒店项目从事装修工作的工资。经立案调查确认,施工单位“三润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某。该公司把项目分包给赵先生等班组,完工后一直未结清工资,共拖欠13名劳动者工资14万余元。同年8月11日,南宁市人社局向三润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到期并未支付。同年11月24日,市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依法立案并开展对郑某的追捕。

在为劳动者追薪过程中,警方与人社部门不止一次寻找、联系郑某,但郑某的电话“总是打不通”。警方侦查了解到,郑某账户有大笔资金流水,有高消费行为,名下有奥迪汽车等,表明其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经过江南区检察院批捕,今年12月14日,公安民警在良庆区一小区将郑某抓获归案。

郑某被抓获后,委托家属支付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昨日,在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监督下,郑某家属共为到场的13名劳动者发放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4.9万元。等待郑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督查科副科长蒙佳佳表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不得克扣和拖欠工资,在人社等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时,应积极配合尽力支付,不能拒绝支付更不能采取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支付义务。”

近期,南宁市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个月内已连续抓获4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嫌疑人,已为75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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