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 自行负责招生初中学校7月11日、12日报名
招生考试南宁这些学校新生报名时间明确了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婧)7月3日,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发布该辖区2020年自行负责招生的初中学校招生简章,对辖区内乡镇小学毕业,以及需要回乡镇户籍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明确就近入学条件和就读原则。
招生简章指出,兴宁区乡镇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适龄残疾学生小学毕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
对于适龄学生以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以外,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市区工作;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居住地址与合法稳定住所住址一致,并在兴宁区乡镇,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依据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通过报名材料复核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可直接到指定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兴宁区教育局将根据各乡镇公办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各镇初中就读(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学校生源超额,由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学校为昆仑初级中学)。
南宁市户籍学生和各镇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均为7月11日、12日,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3日~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18日、19日。该招生简章具体详情可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官方微信查阅。
温馨提示
父母和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口、在南宁市小学就读毕业的小学生,7月10日领取报名联系卡,7月11日、12日到预分配初中报名,7月18日、19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阶段不在南宁市市区内小学就读、初中需要到市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城区教育局进行个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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