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印发通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但行业暴利和执法存在难度增加了阻力南宁群租房乱象何时能根治?
去年下半年,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群租房。 记者 刘冬莲摄 工作人员给群租房下发整改通知。记者 刘冬莲摄
记者徐庆成
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指“群租房”乱象问题,一出台就备受各方关注(南国早报6月11日4版曾作报道)。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经过整改后,一些住宅区的房子已经中断租赁合同,取消了群租,但乱象仍未完全肃清,市民对于《通知》也有一些疑惑待解。
一些业主已取消群租
南宁怡和信苑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是一个危旧房改造小区,在大学清川路口附近。之前,她将房子租给中介,中介再将她发房子分割群租给租客。本报报道了该小区的群租房问题后,单位领导强令要求业主恢复原状。目前,她已经取消了和中介的租赁合同,并恢复了原状。
住在该小区的林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小区群租乱象经媒体报道后,单位就下文通知,凡是业主的房子内有群租的,立即与中介终止租赁合同,如果业主不采取措施将被停职。之后,小区里少了很多群租房,“不过,最近还偶尔发现有中介人员进出小区,不知道是否还有群租客在这里住”。
部分小区仍存在群租乱象
“我已经多次投诉了,但楼上的房子拒不整改,还在群租中。”家住南宁青环路恒大苹果园东方诗韵小区的卢女士无奈地说。
卢女士告诉记者,她楼上的住户私自将三房两厅改成了五房四卫,还在阳台加建了一个淋浴间。去年11月份,青秀区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来查过,还下发了整改通知。可楼上的住户一直没有按要求恢复房子原状。后来,她又打电话给城管部门,对方称他们没有执法权,对业主拒不整改的行为,也没办法处理。
卢女士说,楼上的住户是将房子租给中介,中介分割后进行群租的,“现在楼上住着七八个人,有情侣、有单身青年,他们睡觉比较晚,声响特别大,弄得我们一家人都无法休息,可有关部门有没有解决的好办法,让人很崩溃。希望《通知》施行后,有关部门能有确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
记者回访了解到,虽然去年南宁市住建部门开展了针对“群租房”的专项整治,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南宁市区内还有不少小区存在群租乱象。
中介靠群租牟取暴利
记者了解到,对群租房问题,早在2010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颁布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办法中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进行群租。南宁在2015年10月8日出台的《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同样明令禁止此类违规改建住房的行为。
法律明文禁止,为何群租乱象屡禁不止?
“主要是群租能带来较大的利润。”业内人士透露,近几年来,南宁市新市民群体人口数量的飞速增长,推动了南宁的租房市场。一些不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从中看到了“商机”,通过当“二房东”,推出了群租房项目。
据悉,目前南宁市场上出现的群租房,大都在商品住房小区或单位宿舍小区。
新规尚有几大问题待解
群租房随意更改住房结构,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不少隐患。近几年来,关于群租房安全事故的报道也屡见报端。据了解,去年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加强行业指导,以属地监管为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了“群租房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在该行动的第一阶段,60多户家庭被责令整改。
此次《通知》出台的初衷是什么?目前大量的租赁房源被“二房东”(中介)把控,《通知》实施后,主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对这一群体加强监管?《通知》进一步约束了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中介、物业服务企业等租赁房屋行为,但没有明确违反通知规定进行群租,将受到什么处罚(如罚款等),这会不会影响条款的落地力度?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6月12日,本报记者给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了采访函。
截至6月17日记者截稿时,没有收到管理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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