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教授因妻赌球 “背债”600多万元 他辞去副院长职务应诉 “24条”修正后盼迎转机
罗宗志从家里找到前妻赌球和借款的笔记本
因前妻王凤英赌球负下巨债,大学教授罗宗志一次次走上法院的被告席。王凤英的负债高达600多万元,被债主们逼得走投无路,前往公安机关自首。但即便两人在案发时已经离婚,罗宗志仍然成为被追债的对象。
“她借高利贷去赌球,都是瞒着我的。”罗宗志告诉记者,其妻与他离婚之前,向32名个人、4家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共借款623万元用于网络赌球。被以“连带责任”起诉的罗宗志,不得不辞去广西民族大学一个学院的副院长职务,频繁往返法院应对诉讼。
截至2018年5月下旬,起诉罗宗志的5起借贷纠纷案件中,有3起法院已于2016年一审判决他承担连带责任,1起原告未到庭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另1起一审尚未开庭。已有一审判决的3起案件,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十多年前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24条”,该解释条款多年来争议不断,直至2018年1月最高法予以修正。
踏上上诉之路的罗宗志发现,跟自己一样在婚姻债务诉讼中“被负债”的人不在少数。随着“24条”司法解释的修正和完善,这些“受害人”能卸下沉重的债务包袱吗?
教授妻子染上网络赌球,一年投注473万元
今年41岁的罗宗志是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作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的优秀中青年专家,他在学术领域颇有建树。不过,近年来持续不断的官司令他身心俱疲。前妻王凤英(化名)赌球欠债“跑路”后,他成为债主们紧盯的目标。
罗宗志与王凤英是2005年在网上认识的。“结婚前还是了解不深。”罗宗志说,婚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经常争吵。2015年12月,两人协议离婚。
“我那时候真不知道,她瞒着我借了几百万元。”罗宗志说。
从2016年2月起,罗宗志卷入一波又一波的债务纠葛。王凤英的债主们到学校找他,在他家门口贴催款通知,向学校领导“投诉”,甚至对罗宗志进行恐吓威胁。罗宗志不敢住在学校,带着孩子到校外租房住。
王凤英到底欠了多少钱?罗宗志在家中一个柜子里发现她记着部分借款的本子。后来在诉讼阶段,罗宗志结合律师提供的王凤英借款记账本,进行了“不完全”统计。
“统计完了,吓我一大跳。”罗宗志感叹道。统计结果显示,2013年以来,王凤英向32名个人、4家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共借款623.139万元。
王凤英借的六百多万元,花到哪里去了?罗宗志后来在王凤英的床底下翻出一本笔记本,里面记载的8页内容,均跟赌球有关。
2016年3月9日,被债主们逼得走投无路的王凤英到公安机关自首。南宁市公安局上尧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显示,王凤英交代,2013年以来,她利用担任银行理财经理的职务,以支付高额利息的名义骗取客户贷款来赌球。她称自己2006年跟同事学会了赌球,此后不断向同事、亲友和客户借钱,后来连利息都无法支付。
王凤英的债务被认定为民间借贷。进入诉讼程序后,她曾委托律师出庭,并向法院提供了参与网络赌球的一张光碟和一份文字说明材料。王凤英交代,只有两个同事知道她赌球,家人和亲友都不知情。
罗宗志通过律师获得了王凤英赌球的51页投注清单。经统计,自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王凤英在网络赌球时先后投注437次,投注资金累计达473.67298万元。
“她不打麻将,也不打牌,我不知道她是一个赌博的人。”罗宗志说,结婚几年后他便与王凤英分房睡,且王凤英经常早出晚归,“我根本就不知道她用手机赌球。”
“被负债”623万元,
大学教授受困“连带责任”
罗宗志没有想到,王凤英竟然向他的学生借钱。
离婚一个月后,罗宗志收到了一条匿名短信,对方向他反映,数月来王凤英向他的多名学生“疯狂借钱”,有的学生甚至刷信用卡借钱给她,可她却不按时还款,“其他学生四处相传,影响您的声誉。”
罗宗志赶紧给王凤英打电话。“她承认向我的学生借了钱,拿去赌球了。”罗宗志说,他以前经常叫上自己带的研究生来家里吃饭,所以王凤英认识一些。
“她大概向我六个学生借过钱,一共7万多元。”罗宗志气愤地说,“她连我学生都骗,搞得我在学校身败名裂。”
在32名借款人名单中,包括罗宗志的3名同事和2名同事家属。
“借钱给她时,他们都没跟我说。就是为了高利息,怕我反对。”罗宗志说。
罗宗志第一次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是2016年5月。当月24日,原告王某、康某起诉王凤英和罗宗志的两起债务案件,先后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月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借款发生在两被告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上述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被告罗宗志对被告王凤英的上述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2016年7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另一债权人黄某的起诉作出判决,罗宗志同样被判决对前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三起案件,罗宗志均提起上诉。他提供了不少证据以向法庭证明:第一,前妻王凤英借款隐瞒了他,他并不知情;第二,王凤英的数百万元借款并未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而是用于网络赌球和支付高额利息。
目前,三起上诉案件中的两起已在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作为这些案件的第一被告,罗宗志前妻王凤英曾委托律师参加过两次法庭审理,后来便失去联系。她在提交法院的情况说明中称,她多次遭债主殴打、关禁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敢公开露面。
“我找她家人,也联系不上她。”罗宗志说。记者拨打王凤英手机,其号码已是空号。
“24条”经审查后修正,有人受益有人仍在期待
为了应对讨债者和接踵而至的一桩桩官司,罗宗志在2016年辞去了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副院长一职。
他开始钻研法律,经常彻夜失眠,几年下来两鬓已生白发。因为打官司,他的几个科研课题也往后拖延。不过罗宗志最担心的,是这些债务纠葛对他4岁儿子的影响,“这两年换了四家幼儿园”。
“24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该司法解释2003年12月颁布,2004年4月实施。“24条”的主要内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从2017年4月起,罗宗志带着200多名“受害人”签名的报告,向最高法、国家信访局建议修改“24条”。事实上,近年来全国不少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上书建议修正“24条”。这条备受争议的司法解释,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为备案审查的“十大案件”之一。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24条”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被视为最高法对舆论的积极回应。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解释》施行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纠正。
1月18日那天,罗宗志在手机上看到了这条新闻,“新解释转换了举证的责任,我就不会那么被动了。”罗宗志感到欣喜。
“新解释回归了法治的正轨。”广东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多年来呼吁修正“24条”,他5月21日接受采访时介绍,新解释实施四个多月来,改判的案例还不多,“还有不少人仍受‘24条’思维的影响。”他建议,正在编纂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应将夫妻共同债务制度予以规范和明确。
与罗宗志一样在广西任教的副教授王丽(化名),成为“新解释”的受益者。三年前,她丈夫瞒着她炒期货而欠下巨债,离婚后王丽成为5起诉讼的被告,债务总额490万元。今年2月和3月,二审法院对已审的3起案件予以改判,王丽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王丽的二审判决结果令罗宗志受到鼓舞。此前一直“谨慎乐观”的他,对接下来几起案件的审理有了“不一样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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