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大腿被查 克隆网站偷小说获利300万元 当事人将服务器设在国外逃避责任,最终被警方抓获

南宁晚报 2018-05-24 06: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何京霖)魏某等人克隆创建同名的“某小说网”,并把网站服务器安装在国外,然后大量复制、发行上海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从中植入广告获利近300万元。这起案件日前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昨日,南宁警方向记者披露侦破这起案件的始末。

2015年6月,上海某公司在互联网上发现一个名为“某小说网”的网站。这家网站大量复制、发行他们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从中获取利益,给该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7月20日,该公司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举报。

“以‘某小说网\’网名进行搜索,我们打开的页面跟上海某公司反映的情况不一样。”民警侦查发现,这家被举报的“某小说网”网站经常在南宁市区内更换登录IP地址,使用的服务器设在国外,有克隆合法网站的嫌疑。

经查,操作这家网站的人叫覃某。11月4日晚,覃某在西乡塘区同和华彩上湾小区里落网,其对操作“某小说网”大量盗用小说的事实供认不讳。另外两名嫌疑人叫魏某和陈某。11月6日,两人在福建落网。

魏某供述,因见合法的“某小说网”经营利润高,2012年4月,他以克隆的方式建立了同名的“某小说网”。随后,他在网上购买采集器向目标网站非法大量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并植入各种广告。仅一年时间,他就获利20余万元。随后,他雇佣覃某帮管理、维护“某小说网”。

魏某说,他把服务器设在国外,主要是想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克隆创建同名的小说网,一般不易被人识破。哪怕真的被发现了,被侵权的一方也会把矛头指向合法网站,我可以坐收渔利”。

2014年6月,魏某以120万元的价格将这家网站转让给陈某。覃某则继续为陈某管理、维护网站。陈某说,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他经营的这家网站广告收益72万元。

据统计,魏某、陈某在经营“某小说网”期间,雇佣覃某在目标网站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文学作品多达4.1万部,涉案金额达近300万元。2016年6月,魏某等3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被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2016年8月15日,该案件被国家版权局作为“剑网”2016年专项行动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通报表扬;2018年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将该案件评选为2017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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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法人意见》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数量合计在1000张(份)以上;(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学作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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