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行驶证电子信息功能上线 仅作为查验辅助,不能代替证件,开车上路仍需携带实体证
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在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宁公安“智慧警务”建设又一创新便民项目——车辆和驾驶人电子信息功能正式上线。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电子信息(以下简称“电子信息”)在平台生成认证后,如遇交通事故查验等情形,可通过手机出示电子信息。不过要特别提醒车主,电子信息仅具有信息查验的辅助功能,不能代替证件,市民开车上路仍需随身携带证件。
电子信息有什么用?查询方便
昨日,南宁警方正式宣布,驾驶证、行驶证电子信息功能上线。驾驶人只需关注“南宁警方”或“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是下载“爱南宁”APP,按平台内的认证要求操作,即可生成驾驶证、行驶证电子信息并进行认证。
电子信息认证后有何作用?举个例子,市民沈先生率先完成了电子信息认证,如他遇到类似于追尾和刮碰等小事故要进行理赔协商的,对方只需通过手机APP就能核实沈先生的车辆信息。同样的,如果对方也进行了电子信息认证,沈先生也可以通过手机快速查看对方的信息,非常便捷。这一功能的使用,对交警的现场执法、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交通违法的处理提供了极大便利。
不过,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电子信息认证,仅限持有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机动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及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人员进行认证使用,且使用范围为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
电子信息可代替实体证件?不可以
电子信息认证后,今后在遇到交警执法需要查询驾驶人信息时,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即可轻松获取。有车主可能会有疑问,既然电子信息功能如此强大,那么开车上路是否还需携带实体证件呢?
答案是肯定的。“电子信息不等同于实体证件。”交警解释说,驾驶证、行驶证本身具有强烈的法律性,同时也是一种证明文件。而驾驶证和车辆的电子信息只是一种信息,不是证件,不能取代驾驶证、行驶证。因此,即使有了电子信息功能以后,按照相关规定,不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仍属违法。
通常在路面执法时,仅因遗忘携带证件而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能通过电子信息核实当事人或车辆信息,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可以不暂扣车辆,但仍然要依法处罚。
知多点
●电子信息认证挺严格
这些是认证必要的
1.拥有实体证件
2.证照或车辆处于正常状态
这些情形不能认证
驾驶证或者车辆存在逾期不年审、不换证、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或者事故未处理、注销、注销可恢复等非正常情形
怎么办:及时依法处理完相关问题,使驾驶证或者行驶证恢复正常状态
这些情形将被撤销
1.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注销
2.车辆报废、注销或者转让
★提醒:如果车辆进行了买卖交易,新车主拥有了新的车辆信息,必须由新车主自行认证,方可取得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安全系数很高
第一,认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必须经过严格的实名、实人、活体认证,这是非常关键有效地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第二,可查询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主要是实体证件上载明的信息,增加的部分也是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对证件持有者进行及时告知的信息,如驾驶证状态、驾驶证记分、驾驶证审验日期、机动车状态、机动车保险有效期等,不涉及个人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不会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第三,在功能升级完善后,调取证件电子信息时将增加活体人脸识别认证技术,通过认证后才能显示证件电子信息,如此即使手机丢了也不用担心证件电子信息被他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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