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施工围挡 方便群众生活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通讯员吴希玉)近日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在佛子岭路召开“工地施工围挡管理工作现场会”, 对南宁市目前存在的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墙)不规范、围而不施工、围挡破烂(旧)、围挡歪斜脏乱、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据悉,南宁市高标准规范管理工地施工围挡,今后申请临时占用挖掘围挡的单位,在围挡设置好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通过后,方可发证施工,绝不允许“围挡带病施工”。
今年3月以来,市城市管理局连续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现场施工围挡有关规定的通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区施工围挡(墙)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的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修复工作的通知》,施工围挡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围挡乱象问题依然存在。
据悉,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的临时占用挖掘围挡应设置为半通透式高围挡,严禁使用彩布等柔性材料或用破旧围挡牌进行围挡;出现围挡牌破损或反光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围挡牌整洁划一,整体效果好;施工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破损、老旧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选择不同的围挡颜色及单位标识,如:“供电施工”;要悬挂公示牌、有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提示标语、有温馨提示语;占用车道施工时应设置导向牌或符合道路安全的标识。
市城管局将对施工围挡的设置提高标准。首先,坚决杜绝“围而不施”问题。要从源头审批抓起,今后申请临时占用挖掘围挡的单位,在围挡设置好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通过后,方可发证施工,绝不允许“围挡带病施工”。
各围挡业主单位要按标准和要求规范设置围挡和修复路面,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施工单位,各围挡业主单位要采取强力措施,要进行行业通报、重罚,并不再使用屡教不改或拒不落实整改的施工单位。
对围挡脏乱差、道路恢复质量差的围挡业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将其归入“黑名单”,不予受理该单位下一个月的审批事项;取消原减免道路修复费等政策。同时,加大曝光力度,每月定期通报,并在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在各大媒体曝光。
为进一步抓好施工工地围挡规范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市城管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加强属地巡查,严格对照规范标准检查,对无证施工或拒不配合的单位,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动真格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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