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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租房假冒房东骗钱 连续作案获利1万多元,市民租房时一定要查验房产证

南宁晚报 2017-04-02 10: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郭舒飘)租房子,最怕遇到纠纷,要是遇到假房东,辛苦钱更是一去不返。前段时间,南宁两名市民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骗子卷走上万元租金后消失了。3月底,在警方的追查下,冒充房东女儿的韦某某被抓获。

3月28日,得知骗子落网,市民杨女士松了一口气。

今年3月初,市民杨女士在网上浏览,看到韦某某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韦某某自称是一所学校的老师,在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南一里5号4楼有房子,租房心切的杨女士马上联系了韦某某,看房后与其在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广西外国语学院门口处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4200元定金。

收到钱后,韦某某就再也没有露面,手机也联系不上,杨女士这才惊觉上当。“签合同时对方说没带房产证,我拍了对方的身份证,哪知道这也是假的。”杨女士报警后才知道,骗子是有备而来的。

无独有偶,市民黄先生也被韦某某用同样的招数骗了。他于1月底看到租房信息,看房后与自称是房东女儿的韦某某签订合同,一共支付了7800元。

在行骗过程中,韦某某谎称房子内还住人,要过段时间才搬空,因此等到受害人反应过来时,钱已经进了她的口袋。尤其是黄先生,当初韦某某一拖再拖,称很快就可以入住,还给了他一把钥匙。等到后面,黄先生拿着对方给的钥匙找到出租屋,发现压根打不开房门。

3月27日晚,韦某某被警方抓获。她交代,房子是租来的,房东对此并不知情,骗来的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还有一部分寄给了家人治病。日前,因其行为已涉嫌诈骗,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针对类似的骗局,青秀警方提醒市民,租房时一定要再三核实出租人的身份,查验房产证件,不要轻信对方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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