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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了妇科病 丈夫称妻子不能生育起诉要求离婚

百色早报 2013-02-05 04:39 大字

 

妻子患了妇科病,丈夫便以此为由,称妻子不能生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妻子却称身体已好,而不同意离婚。2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获悉,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不准许两人离婚。

男子陈某与黄某经人介绍相识而恋爱,2010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12年8月,丈夫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

陈某称,他与黄某登记结婚后不久,黄某就因患妇科病到医院检查治疗,结果经医院确诊不能生育,事后黄某未告知他这事。在日常生活中,黄某仍隐瞒她不能生育孩子的事实。陈某认为,他与黄某没有婚姻基础,是在黄某的操纵和欺骗下才结婚,双方的夫妻感情现确已破裂,为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

法庭上,黄某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同意与丈夫离婚。黄某称,她与陈某是经过3年的恋爱才结婚的,双方有一定婚姻基础,且婚后感情很好。陈某担心她患有妇科病会影响生育,但其实她这病早已治好。黄某认为,她与丈夫并无太大的矛盾,只要双方互谅互让,积极配合,双方的矛盾及孩子的问题一定可以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和黄某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双方婚后感情还可以。鉴于此,且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本着审慎处理的原则,法院近日判决,对陈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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