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山县百龙滩镇6号煤井等3个煤矿采矿权价款清退情况公示
马山县百龙滩镇6号煤井等3个煤矿采矿权价款清退情况表
序号矿井名称煤矿矿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生产时间(年)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年)发证时可采出资源储量(万吨)已采出资源量(万吨)剩余可采出资源储量(万吨)发证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万元)应退还价款额(万元)备注合计99.91980.9586.91203.971马山县百龙滩镇6号煤井1.468.408.448.4248.422扶绥县东罗工矿实业有限公司广龙矿8.2973.810.9162.89应缴470.55实缴188.22118.66应退还价款400.99万元,扣除欠缴282.33万元,实际应退还价款118.66万元。3田阳县百峰乡第十煤矿5.9317.78.099.6167.9436.89
注:1.应退还价款=发证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剩余可采出资源储量/发证时可采出资源储量)。
2.发证时可采出资源储量=煤矿矿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生产时间(年)×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年)。
3.剩余可采出资源储量=(发证时可采出资源储量-已采出资源量)。
4.已采出资源量根据矿井关闭时的矿山储量核实报告(或闭坑报告)确定。
5.发证时应缴纳采矿权价款依据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和开采设计方案确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被政策性关闭矿井采矿权价款清退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16号)有关规定,现对马山县百龙滩镇6号煤井等3个煤矿采矿权价款清退数额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反馈,联系电话:0771-5388456。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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