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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超速被拍下 投石砸坏测速仪马山县一男子为自己的冲动赔钱又被判拘役

南国今报 2014-03-22 12:26 大字

今报上思讯(记者赵劲松)马山县男子韦某驾车时曾被交警的测速仪拍照并因此受罚款处分,一直怀恨在心。他再次看到公路边的测速仪时,一时冲动,捡起石头将测速仪砸坏以泄愤。他后来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测速仪修复费用6314元。不过,此事还未结束,3月19日,他再次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因故意毁坏财物,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韦某今年36岁,平时在各地打工。去年9月16日,午餐喝酒后,他跟随到工地运木材的货车从上思去南宁。途经上邕二级公路那琴路段时,他看到路边放置有一个雷达测速仪,想起自己有一次开摩托车因超速被测速仪拍下“吃”了罚单,加上近期常与妻子吵架,心情郁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萌生了砸测速仪泄愤的念头。随后,他叫司机停车,借着酒劲,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用力砸向测速仪。

不料,整个过程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韦某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担心被村民追打,赶紧跑向路边的甘蔗地里躲藏。不久,警方闻讯赶到,他随即从甘蔗地里走出,向民警自首。

随后,韦某被警方行政拘留。经上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他砸坏的雷达测速抓拍系统修复价格为6314元。案发后,他认识到错误,主动按原价赔偿,取得了交警大队的谅解,被取保候审。

3月19日,韦某在上思县法院受审。主审法官陈斌说,韦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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