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先“打财断血” 法院查封26名涉黑被告人30个账户、3套房产、16辆车

南国今报 2019-06-08 18:06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李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黑刑事案件,涉及26名被告人。案件尚未开庭,该院立即启动紧急财产保全预案,对26名被告人名下的30个银行账户、3套房产、16辆车进行了查封。

5月31日,江南区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案。次日,该院保全组分别利用广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办案系统,查询被告人名下银行账户和车辆。同时,利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查询被告人名下位于南宁市的房产。

6月3日,该院派干警前往横县,查询几名户籍地在横县的被告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经过查询,几名被告人名下有3套房产。该院保全组干警当天即对该3套房产进行保全查封。

6月4日,系统查询反馈:26名被告人名下共有银行账户30个、车辆16辆。该院保全组紧急制作保全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干警兵分三路,第一组第一时间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共冻结被告人名下银行账户30个,实际控制金额21.8万余元。第二组前往南宁市车管所实施保全查封措施,第三组前往崇左市实施保全查封措施。至此,该院成功查封26名被告人银行账户30个、房产3套、车辆16辆。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扫黑除恶要先“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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