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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的她想出了迷惑警察的“妙招”———盗窃后张贴“我来过”字条不料还是没逃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桂林日报 2015-05-14 01: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文胜通讯员吴志高)某通信公司营业厅女员工盗窃营业款项后,不仅制造盗窃现场假象,还在大门上公然张贴写有“我来过”字样的字条以迷惑大家。然而这逃不过民警的眼睛。5月12日,嫌疑女子黄某已被七星警方向检察机关报捕。

5月5日9时30分,市一通信公司七星辖区营业厅负责人接到当班女员工黄某来电,说营业厅被盗了,她和另一女员工李某在现场。负责人赶到现场,看到营业厅的玻璃门上贴着写有“我来过”字样的字条,遂气愤报警。

七星刑警值班副大队长雷政明带领侦查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间,黄某说自己9点30分到达营业厅,用遥控钥匙打开防盗卷帘门后,发现玻璃门上贴有“我来过”三个紫色水彩笔字的纸条,还发现监控器电源被拔掉,自己的3800元营业款和李某的营业款被盗。然而李某却说她9点钟去公司开会路过营业厅时,发现防盗卷帘门已打开。

因为两人的交代有明显出入,警方检查防盗门记时器,显示是8点45分开门,证明黄某在撒谎。此外,嫌疑人拔掉朝向营业台的室内摄像头的电源,说明很熟悉营业厅的情况,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而且,“我来过”三个字是用黄某常用的紫色水彩笔写的,笔迹也与黄某的相似。

侦查员们从现场附近调看监控,证实黄某8点45分开门入室,后出门去了附近银行。黄某被拘传接受讯问。

经审讯,黄某(29岁,已婚,广西横县人)交代,因财务人员出差,营业款自行保管。5月3日下晚班后,她将3800元营业款带回家,后家公打来电话,说女儿患病要钱看医生,于是她将3800元营业款全部打给家公。但财务人员近期要回来,5月5日,她干脆将小李的营业款也盗窃,制造营业厅被盗假象,还写了“我来过”的字样,暗示作案者是屡次作案的猖狂窃贼,以迷惑民警。然而,这一切并没有逃过警察的眼睛。5月6日,黄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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