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相关 新闻 合法+自愿,刑事案件可民事和解

南宁晚报 2013-11-30 04:11 大字

广西高院推行刑事和解司法联动试点

相关解释

刑事和解,是指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或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其他组织或个人调解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认罪、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经办案机关审查认可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罚或免予处罚的案件处理方式。

■本报记者梁侦 通讯员蔡梦婕

一时冲动砸了别人的猪圈,面临刑罚才后悔不已。昨日,在当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后,西乡塘区法院当庭宣判,对8名被告适用缓刑。这是一次典型的刑事和解审判,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监督。西乡塘区法院是自治区高院指定的两个全区刑事和解司法联动试点法院之一,试点以来已经有5起案件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8被告得缓刑

昨日上午10时30分,一起因为民间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在西乡塘区法院刑庭开庭。黄某某等8名被告是同村村民。他们低着头,向法官表示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十分后悔,再也不犯。

去年10月6日晚,村民们聚餐后在祠堂开会,谈及对石埠某村山权林权归属问题有所不满,黄某某、黄某两人便鼓动大家去拆毁该地村民林某新建的房子及猪圈。次日8时许,8名被告召集了约300名村民在祠堂集中,手持锄头、镰刀、木棍等工具赶往林某正在新建的房屋处,赶走建房工人,拆毁已建好的猪圈和在建房屋。经鉴定,被毁坏的房屋及猪圈损失价值合计43143元。

在诉讼过程中,林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某某等8人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合议庭经过合议,案件的起因是村民不理解引发的民间纠纷,8被告都是一时之念,事后均自愿认罪,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真诚悔罪。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法院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昨日,双方在法庭上签订了和解协议,林某当场拿到5万元经济损失赔偿款。同时,8名被告在不再犯保证书上签名。

在十几分钟的休庭后,法官当庭宣判。鉴于8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偿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故依法对8被告从轻处罚,分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1年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等。

全区两个法院试点新政

今年10月份以来,西乡塘区法院对16起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展开试点工作,其中有5起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据介绍,刑事和解是修正后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之一,是通过被告人和被害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进而解决刑事纠纷的一种新型司法模式。主要注重化解矛盾,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重新恢复,有利于矫正犯罪,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今年9月,自治区高院指定西乡塘区法院、横县法院进行全区刑事和解司法联动试点。

据西乡塘区法院刑庭法官介绍,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启动刑事和解,而只针对一些由民间纠纷等引发人身、财产损失的轻微刑事案件。例如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引发的纠纷,都可以视为民间纠纷。刑事和解只针对初犯、偶犯,累犯案件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不等于“以钱买刑”私了

法官强调,刑事和解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自愿并且合法,并不意味着以钱买刑。而且,刑事和解必须即时履行,就是在案件处理结果之前,当事人应当履行所有协议约定内容。对于和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故意毁约或不履行的,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法院在裁判时可以不再考虑和解。并且司法机关对于事后反悔的行为不予支持,反悔无效。

刑事和解是被告人和被害人私人之间的和解,不是司法机关与被告人之间的和解,也不是私了。达成的和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之后,只是作为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不是不对被告人处以刑罚。这与私了有着本质区别。

根据介绍,刑事和解制度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尝试,但有明文规定的也只是新刑诉法颁布以后,因此还存在亟需完善的地方,需要试点法院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和不断总结。

新闻推荐

刑事和解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联动调解了结恩怨

案发地:横县由于未按照交通事故现场警察的指挥,老覃驾车冲进了一起事故现场,更导致一名民警死亡。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老覃和死者家属之间始终剑拔弩张。那起本可避免的事故发生在2011年2月27日。...

横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