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司机均醉驾责任各半,两人均获刑

南国早报 2020-06-07 14:10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通讯员李斌韦健豪)两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相撞后,办案民警调查发现,两名当事司机韦某和廖某均为醉酒驾驶。近日,宾阳县法院宣判了这起醉驾案件,两名司机均被判刑。

2019年9月26日凌晨2时许,韦某驾驶小轿车行驶到宾阳县思远科技路口左转弯时,与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廖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理。民警带两名司机到医院抽血检测,发现司机韦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5.65毫克/100毫升,廖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93.06毫克/100毫升,均属醉酒驾驶。办案民警认为韦某和廖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并依法吊销了韦某和廖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暂扣车辆。

今年2月,韦某、廖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宾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廖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二人均有自首情节,并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互相谅解了对方,决定对他们从轻处罚。

近日,宾阳县法院分别判处韦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判处廖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司机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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