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延伸检察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市检察院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效果好
本报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陈铭迩
近年来,南宁市检察院以推进平安南宁建设为载体,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主动参与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创建平安南宁、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检察院履职尽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建设平安南宁为己任,批捕、起诉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近年来,市检察院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623人,起诉37426人。突出打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枪涉毒涉赌犯罪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了涉黑案件——以廖福东为首的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友爱立交桥“6·13”、青环路“9·28”等群体性暴力案的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办理了制售“地沟油”、石户米粉“毒叉烧”等食品安全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市检察院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和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把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强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作为“诚信南宁”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工程专项预防”,市轨道交通工程预防共建项目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个重点预防项目之一,有效促进“廉洁工程”建设。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市检察院在受理刑事案件时,抓住社会矛盾的源头性,多措并举,加强审查案件环节矛盾的化解工作,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检察院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出发,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从宽处理。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5年来共为79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争取到救助资金逾285万元,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统一建设集控告举报、律师接待、案件受理、信息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检务服务平台,确保司法便民利民,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充分肯定。坚持检察长预约接访、检察业务专家对口接访、公开大接访、多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做到法律问题解决到位、释法说理到位、法律程序内的善后问题处理到位,有效地把来访群众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立足执法办案 保护特殊群体
市检察院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批捕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猥亵儿童、强奸等犯罪嫌疑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工作机构,严惩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团伙性侵财等犯罪。
同时,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和帮教挽救,注重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各种帮助措施,形成维权合力,共同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乡村、机关、学校、企业“五进”活动,宣讲妇女儿童保护法、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处理、合适成年人介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未成年人依法作不捕、不诉从宽处理,南宁市检察院公诉一处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宾阳县检察院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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