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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雏鹰的蓝天 ——宾阳县检察院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观察

广西日报 2014-07-30 17:36 大字

本报记者 卢建宁  本报通讯员 邓铁军 巫向阳

核心提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这些未成年人个性张扬,多为独生子女。他们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社会最小细胞的家庭将因此而破碎。

由于未成年人存在认知偏差、是非观念不强等特点,如果简单地将他们不加区分逮捕或起诉,就会对他们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不利于社会和谐。宾阳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努力为未成年犯创造悔过自新的机会,取得了较好效果。

“前行路上的每一次跌倒,都是成长的代价。忘却挫折,铭记教训,勇敢地站起来,我们帮助你!”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少折翅的雏鹰因此重返蓝天;

“太阳与你就相隔一墙,勇敢地冲出雾霾拥抱阳光,我们帮助你!”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少迷途的孩子因此走出阴影看到光明;

………

今年7月10日,阳光明媚,当接过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金色牌匾,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脸上绽放着笑容。他们为青少年维权倾注的心血,是给孩子们争一片净土的理想坚守,是圣贤“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传承,更是庄严检徽下对群众的诺言。

1

燃一盏灯,让能动司法之路照彻

时间回到2011年5月,黎民诚刚调任宾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在翻阅新近案卷时,几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深深刺痛了他的心。看到无知的孩子因为一念之差拦路抢劫,甚至只是因为玩游戏充Q币勒索同学而滑入了犯罪的泥潭,黎民诚痛惜不已。在他心里,这些失足的未成年人不应该被单纯当成“问题少年”来对待,其产生原因与社会失范息息相关。他愈发感到,积极探索和实践保护制度、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刻不容缓。

走出的第一步,是打造一个运转高效的能动司法平台。当年8月,宾阳县检察院成立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检察长为组长、两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并组建了“未成年人检察组”这一专门机构,从公诉科、侦监、民行、监所等部门抽出10多名业务能力强、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青年检察官充实其中,作为青少年维权岗岗员。

机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步。没多久,《未成年人检察组工作职责》、《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等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一系列制度迅速建立,维权工作的基础步步夯实。

到孩子们中去!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0余名资深检察官都兼任着宾阳县各中小学、职高的法制副校长。为了法制教育活动能让孩子们喜闻乐见,他们给自己来了一场“大脑风暴”,设计出各具特色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高中校园的“励志教育”式、小学校园的“趣味送法”式、农村学校的“淳朴亲近”式、城镇学校的“时尚个性”式……

在宾阳高中、新宾高中、宾阳县第五初级中学、黎塘四小4所学校的青少年维权基地,孩子们与检察官们的定期见面会,与其说是一次次教育,不如说是一次次欢聚。因为,检察官叔叔和阿姨们会在亲切的互动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孩子们解开脑袋里的种种疑惑:

——“同学借我钱不还,我把他的车卖了抵债行不?”

——“我身上带香烟被老师搜出来了,老师的搜身算不算违法行为?”

……

面对面的相聚孩子们总觉得不够,成长路上遇到的难题和疑惑可不可以随时有答案?面对这些身处电子时代、古灵精怪的青少年,维权岗当然要“时尚一把”。检察官们开设维权岗24小时热线电话,开通了“大手拉小手”QQ青少年维权平台,孩子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的热线电话、QQ群里提出的问题,都有专人及时回复。这项高效便捷的措施受到了青少年的热烈欢迎。检察官甚至有了大批的青少年“粉丝”,人格魅力产生了巨大的教育效益。

2

法亦容情,让青春找到回归支点

“感谢检察官姐姐,要不是你们努力,我不可能顺利走进大学的校门!”2012年高考升学季,家住宾阳县古辣镇17岁的小喜(化名)手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兴奋地跑到宾阳县检察院找到检察官林洁报喜。

谁能看得出来,这个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少年,在两个月前还在因为自己的错误自暴自弃。

小喜就读宾阳某中学。这个孩子临近高考时犯了糊涂,因为自己的手机被偷了,在手机店趁售货员不备抢了一部手机。

为了使案件和解,承办检察官多次向被害人宣讲有关法律,阐明从有利于失足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需要全社会伸出手拉一把的意义所在。最后,被害人韦某表示愿意谅解小喜,并主动写下谅解书,并向该院提交了刑事和解申请书。该院经过慎重研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案结后如释重负的小喜顺利考取了区内的一所大学。

这起案件,宾阳县检察院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刑事和解制度相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和谐。由于措施到位、方法得当、效果突出,该案获评2012年全区“十大化解社会矛盾”的精品案件。

在办案中彰显人文关怀,是宾阳县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遵循的指导原则。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分别确定专人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采用不同于成年人的审讯方法。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往往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帮助他们寻找犯罪的主观原因,分析由于他们的犯罪,给社会、家庭、本人造成的危害,宣讲有关法律条款,同时也为他们指明前途,鼓励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对于不起诉的案件要求检察官在制作不起诉书时,附加一份“检察官寄语”,是宾阳县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程序中独具特色又感人肺腑的亮点:

“你还年轻,正是读书的好年华,却因为一时邪念,走上了犯罪道路,既侵害了他人,又差点毁了自己的前程。但做错了事不要紧,关键要改过自新。我们希望你能以此为戒,吸取教训,珍惜这次机会。只要你认真改过,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对自己、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

似汩汩清泉洗涤了污垢,似春风化雨滋润干涸的心田。为充值Q币勒索同学的小黄,喝醉了进入农田实景“偷菜”的小王……一位位失足少年在听到检察官向自己宣读励志书的时候,无不触及灵魂、洗心革面!

近三年来,该院办理未成年案件46件111人,案件涉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已对其中的24件32人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对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诉处理,且不诉后重新犯罪率为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45人(其中建议适用缓刑24人)。

3

心手相连,让成长的孩子一路平安

“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又来给我们送礼物啦!”六一儿童节前夕,宾阳县黎塘留守儿童荣和寄宿制希望小学的学生们欢欣鼓舞。每年重要的节假日前夕,宾阳县检察院未检组的检察官们都会来到学校,给孩子们送上一份节日“安全大餐”——安全防范法律知识书籍、精心准备的互动游戏。

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早已纳入宾阳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实施关爱保护的重中之重。他们通过在社区(乡镇)、学校等地设立维权联系点,向社会发放维权联系卡,形成“社区(乡镇)、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维权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积极与人大、政法委、公安、法院、团委和妇联等部门加强联系,共同下乡村、进社区、入学校,共同构筑起青少年维权社会网络。

近年来,危害留守儿童的恶性案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宾阳县检察院对于涉嫌拐卖儿童、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从严打击,保障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31日,该院与宾阳县最大的留守儿童学校——黎塘镇第四完全小学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书。一年来,该院未检组的检察官们积极与学校联系沟通,主动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所感、所思、所盼,对部分特困留守学生,还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由检察官担任临时的爸爸妈妈或哥哥姐姐,定期给他们开展学习辅导、心理关爱、生活资助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孩子们真实地感受到亲人的关怀,家庭的温暖。

爱如春雨,在花样的年华,多少迷途的孩子庆幸有金色检徽一路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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