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引人注目的跨越
本报记者 莫艳萍 本报通讯员 宁国用
这是一组振奋人心的数据:
“十一五”后3年,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11.78%、38.28%提高到60.6%、61.78%;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别由10项、13项提高到111项、79项。
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跨越:
“十一五”后3年,由排名倒数位置一跃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
“十一五”期间,尤其是2008年以来,广西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和节能减排的历史机遇,把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超常规举措,实施“一把手”工程,实现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从无到有,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能力从弱到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一个资源型城市的成功蜕变
今年春节,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拉易村回家过年的村民惊喜地发现,原本那黑乎乎的铜江河变得清澈干净了,过去牛马喝了河里的水常生病,现在逐渐有人在小河沿岸搞起了鸡鸭养殖。铜江河生态环境的变化,主要得益于新建于该村1公里外的一个污水处理厂。
河池市是全国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世界闻名的“锡都”,而在2008年之前,却没建有一个污水处理设施,城镇产生的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与拉易村一样,很多地方都饱受严重的环境污染。2008年7月7日,由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河池市曾被国家环保部等4部委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为改变这种状况,河池市采取非常规措施,以铁的手腕严格落实责任,仅用98天就完成了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09年3月2日国家解除了河池市建设项目的限批令。2010年的6月,全市11个县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成为广西最早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市,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大大提升。
而最让河池人津津乐道的是,去年春节期间,温家宝总理欣然写下对联“山青水秀生态美,人杰地灵气象新”,赞扬河池良好的生态。
三年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
3年前,广西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2007年底,全区只有10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1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1.78%和38.2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改变落后的状况,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庄严承诺:2008年到2010年底,实现所有市、县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全区城镇平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过60%。
为打赢这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广西打出系列“组合拳”。
因为起步晚、体制机制不完善,广西构建了强有力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保障。从自治区到市、县,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内容涉及技术指导、项目招商、融资、项目审核核准、项目用地用电保障及区域限批、责任追究等,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解决财力问题,各市县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包括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西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费,鼓励组建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为主业的自治区、市、县级投融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特许经营制度。据统计,2008-2010年底,全区先后筹措项目建设资金151.07亿元。
由于部分市县工作力量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可研与初设审批延误,自治区政府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设计工作,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大大加快,并节约了设计费用1300多万元。
加强培训指导,3年内,举办各级培训班645次,内容涉及专项技术、资金使用、政策等;派出各类专家965人次,进行了1650多次技术指导。
一些市县组织不力,施工进度滞后,自治区通过督查、挂牌督办、全区通报、约谈等方式,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两年多来,共组织全区性大规模督查9次,各类专项督查470多次,挂牌督办项目10个,自治区政府发出通报20多次,有力推动了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
八桂尽显优美生态
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这是广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的手笔,是历史性的突破。”不少业内专家评价说。
3年攻坚战的成功,让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质的飞跃,“山青水秀生态美”成为一大优势和亮丽品牌。
至今,广西基本结束了城镇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的历史,城市生态环境得以极大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了保证。2010年,广西境内32条主要河流的60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3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6.8%,比2005年提高了5.5%;14个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8%。
因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了对污染物的有效减排,成为削减化学需氧量最主要的手段,为全区各项建设尤其是工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广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得以逐步由城镇向农村延伸,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开始破题。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南阳村、柳州市柳南区上等村河尾屯、百色市田阳县百育镇那戈屯等一批村屯的群众,已经享受到了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带来的清洁生活。
目前,全区已投入资金1700万元,完成了24个村屯污水处理试点建设。
百色市右江河谷沿二级路的一些乡镇,率先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初步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显著地改善了农村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成运营,使城镇“污水横流、垃圾乱丢”的现象得到更加有效的治理,这5年,南宁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和“第六届中华宝钢奖”,柳州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桂林、北海、南宁、柳州等城市在环境质量考核中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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