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林木获刑补栽树苗赎罪
营山人陈某一心想着挣钱,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违法伐木。他的行为被群众举报。今年4月初,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4月14日,该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5年10月初,经过多方联系,陈某与邻村6户村民达成了购买其房前屋后300余棵树的协议。陈某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便组织工人砍伐,涉案蓄积51.49立方米。
在庭审现场,陈某说,在检察机关审查期间,他学习了关于法律知识。陈某深感自责和后悔。“以前听人说砍树能挣钱,我一时糊涂做了违法的事。为了赎罪,我愿意按照砍伐数的3倍补栽树苗。”陈某表示,判决生效后,他将雇人在10天内完成树苗的补栽,希望自己的举动能带动更多的人爱护森林资源。
目前,陈某已开始着手补栽树苗。随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还将联合该县林业执法部门对陈某补栽林木情况进行监督。
(特约通讯员 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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