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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娃耍火 4辆车遭殃

南充日报 2014-10-29 20:21 大字

●本报记者 蒋天笠

逃学男孩在街上捡了一个打火机,竟然烧坏了停在小区内的2辆汽车和1辆三轮摩托车。正在他着手烧一辆小客车时,被大家制止了。昨日,记者从西充县公安局获悉,经过民警调解,这名男孩的家长赔偿4位车主共计1500元,民警对男孩进行了教育,并责令其家长对他严加管教,保证这种事情不再发生。

车主报警·多辆汽车被烧坏

10月23日19时许,家住西充县晋城镇的李雪华急匆匆跑到西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警察同志,请到我们小区去看看吧,我的三轮摩托车被人烧了。”李雪华情绪激动地告诉民警,她是一名经营炒饭的摊主,这辆三轮摩托车是今年4月刚买的。车被烧了以后,十分影响她做生意。

就在李雪华报案的同时,西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多个报警电话,称同一个小区内车辆起火。

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驱车赶到事发小区。

在小区门口,民警看到,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有明显着火痕迹。由于现场群众奋力抢险,大火已经被扑灭。此时,刑警大队的民警也到了现场。正当刑警与派出所民警交流案情时,周围群众纷纷上前反映:是一名小孩在小区内故意放火烧车。

这时,小区内又传来一股刺鼻的味道。透过人群的缝隙,民警扭头发现,一名小孩乘人不备,蹲在一辆小客车前面,用打火机点燃了小客车前轮的挡泥板。民警立即上前,将这名小男孩控制住,同时,迅速扑灭了小客车挡泥板上的明火。

经过现场取证,共有3辆汽车和1辆三轮摩托车被烧坏。其中,长安面包车发动机被烧坏,轿车的引擎盖被烧、前挡风玻璃炸裂,一辆小客车挡泥板被烧坏。

警方调查·顽皮男孩烧车取乐

通过调查,警方得知这名放火的男孩叫小祥,今年10岁,是西充县一所小学的学生。今年8月20日,因为小祥离家出走,他的家人曾到西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两天后,正在一个建筑工地附近闲逛的小祥被家人找到后,家长才到公安机关销案。

随后,民警找到当时的相关记录,联系到他的父亲刘建国前来协助调查。来到刑警大队,刘建国告诉民警,小祥在8月份离家出走以后,正在广东打工的他专程回到西充监管小祥。但是,这名小孩生性顽劣,比较调皮,难以管教。10月21日下午,小祥又逃学了,且一直没有回家。

面对家长和民警的询问,小祥只是一直耷拉着脑袋,闭口不言。经过家长和民警3个多小时的劝说,小祥终于开口告诉民警:他21日下午逃学后,一直在街上闲逛没有回家。23日下午,小祥在路上捡到一个打火机,他准备烧点东西取乐。后来,小祥来到他二姑所住的小区,见到路边停着汽车,就掏出打火机,点燃汽车的挡泥板和底盘塑封。由于他一时兴起,小祥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将一辆轿车、一辆面包车、一辆三轮摩托车点燃。直到民警来到现场调查时,意犹未尽的小祥又将小客车的挡泥板点燃……

民警协调·孩子家长赔偿1500元

民警调查后发现,小祥与几辆被烧车辆的车主都不认识。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烧毁车辆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是,由于小祥年仅10岁,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他的父亲刘建国对其严加管教。

同时,经过民警协调,家庭十分困难的刘建国向几位车主赔偿了身上仅有的1500元钱。同时,几名车主也表示不再追究小祥的责任。

在此,西充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青少年正处于走向成熟的阶段,自我认识和判断能力较差,成人意识和独立意识却很强。他们离家出走的共同点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不知道该如何去摆脱。但是这些孩子并没有意识到,一走了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相反还会增加许多新的挫折和压力,甚至会给自己和家人惹来麻烦。为此,父母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监管和教育,通过耐心说服教育,鼓励他们和同龄人接触,增强孩子的交际能力,转移他们的压力和负面情绪。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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