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饮酒致死事件引发酒债思考
中国有句话叫“无酒不成席”,可见酒在人际交往中的作用。近年来,南充出现了多起因饮酒过量致人死亡的事件,不仅令死者家属伤心欲绝,也让闻者痛心疾首。喝酒的人得注意分寸,劝酒的人也得把握好一定的“度”。席间饮酒致人死亡,一同饮酒的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饮酒时怎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事件回放:都是饮酒惹的祸
2011年1月,西充县人张宝与儿子张玉应邻居林坤的邀请,参加林坤的婚宴。本是一场高高兴兴的喜事,几个小时之后发生的一切,却让张宝一家人陷入了无尽的悲伤中。
由于参加婚宴的都是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张宝父子免不了到别的桌去敬酒,而别人也一 一回敬。宴席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2时才结束。
张玉回家后,便一直对父亲说:“我心头火烧火燎的,不是很舒服。”于是,张宝便和儿子一起前往当地医院就诊。还没到医院,张玉就陷入了昏迷中,后被临床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呼吸心跳停止”。因抢救无效,张玉于当日下午去世。
之后,林坤对张宝一家人进行了经济赔偿,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
无独有偶。2012年8月,阆中市发生了一起饮酒致死事件。
当月的一天晚上,秦清受好友谢临之约,来到阆中市某酒楼聚餐。席间,几人一起追忆往昔,借酒抒情,觥筹交错,秦清还因饮酒过多在席间昏迷。
散席后,谢临将秦清送回了家。由于谢临也饮了不少酒,便没有注意到秦清家中并无一人这一情况。将秦清扶到床上后,谢临就离开了。直到秦清的父亲回家发现儿子昏迷不醒时,才拨打了“120”。
秦清随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蛛网膜出血,急性酒精中毒”。医院全力救治,但次日凌晨,秦清因“急性酒精中毒并呼吸道异物吸入致吸入性肺炎”离开了人世。
之后,法院结合当晚参加聚餐的当事人的证言证词,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最终酌定谢临对秦清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同样是饮酒过量致死,今年9月22日,南部县丘垭乡也发生了醉酒致人死亡事件。当晚一间农舍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几位好友正在聚餐,周明便是其中之一。
席间,大家你敬我一杯,我回敬你一杯,好不热闹。聚餐结束后,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周明扶着几位朋友,一步一晃地走回了家。到家后,周明倒头就睡。
当晚11时,周明的女儿去叫父亲,可这次,怎么叫也叫不醒。惊慌失措的女儿立即拨打了“120”求救。可当救护人员赶到时,周明已经错过了最佳救护时间,没有了生命体征。
周明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去世给这个农村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周明的家属遂找到了当晚聚餐的人,要求他们承担责任。
由于大家的意见一直无法统一,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合组成调解小组,展开调解工作。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参加当天聚餐的人员一同对周明的家属进行补偿。周明家属不再追究其朋友的责任。
律师说法:有过错的共饮人应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在一起喝酒,又不存在恶意,都是图个开心,而且又没有谁强迫谁喝酒,醉酒致死的当事人应当自己承担酒后损害结果。”市民许芝慧说道。
市民陈茹则持相反的看法,她说:“一个人之所以会喝多,劝酒者、敬酒者都难辞其咎,正是他们的行为才直接导致某一人过量饮酒,我不认为这是善意的行为,他们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先不说错不错,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其他一起饮酒的人也应对死者进行补偿。”市民赵琦这样表述自己的观点。
那么,席间有人饮酒致死,同席的人究竟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责任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林洪。
“要判断一同聚餐饮酒的人是否要对醉酒致死的结果承担责任,就要从责任划分和因果关系两方面来分析。”据何林洪介绍,由于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酒后损害承担问题,所以,这一问题属于一般侵权问题。只要这一事件具备了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有过错的共饮人就应当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首先,聚餐喝酒并没有错。但是,如果席间有人饮酒过量,那么其余人就应停止对醉酒者的劝酒、敬酒等行为。如果仍然有人对醉酒者进行劝酒、敬酒等行为,导致醉酒者最后的损害,那么一同饮酒的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何林洪解释说,当某一人喝醉酒时,其余的人不仅应停止劝酒、敬酒等行为,更应该对醉酒者实施照顾行为,即必要时护送醉酒者回家或到医院就医。当一同饮酒的人没有实施照顾行为,导致了醉酒者的损害,那么一同饮酒的人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对于一同饮酒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何林洪解释说:“一同饮酒导致某一人损害的情况,一般采取共同承担责任的形式。醉酒受损者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一同饮酒的人承担次要责任。”
“首先,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醉酒者也不例外。他能够意识到饮酒的危害,所以,不管是否有人劝酒,只要不是强迫饮酒,醉酒者在酒后如受损害,则他本人过错最大,承担主要责任。如存在强迫饮酒,则强迫敬酒者承担主要责任,醉酒受损者承担次要责任。”何林洪对记者说道,通常情况下,受损害的醉酒者自己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和责任相当的赔偿金额,一同饮酒的有过错的人承担赔偿金额的次要责任。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在饮酒过程中,存在对受损害的醉酒者有强迫饮酒行为,有过错的一同饮酒的人承担主要责任,受损害的醉酒者则承担次要责任。
人际交际中,喝酒应酬有时难以避免。怎样将饮酒对人体的损害降到最低?被大家所熟知的酒后喝浓茶等所谓的解酒小妙招,到底有多少作用呢?南充市第五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医师陈世金建议:饮酒时,因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医生提醒:况量力而行,不可过量饮酒。
“饮酒过量之所以危害巨大,是因为酒里含有乙醇。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05%时,人会有兴奋的感觉;达到0.1%时,就会酒精中毒,出现吐字不清、走路不稳、胡言乱语等情况。浓度越高越容易危及生命。”陈世金告诉记者,饮酒过量对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危害。饮酒致死的原因主要有深度昏迷伴呼吸衰竭、呼吸道异物吸入肺部窒息、心律失常、消化道大出血等。
据陈世金介绍,长期饮酒过量容易导致酒精肝,从而演化为肝硬化;胰腺方面容易导致胰腺炎;胃部则容易产生胃溃疡。对神经系统的危害则主要体现在记忆力过早衰退,过早痴呆,长期饮酒对酒产生依赖性。严重的神经系统损害,会导致人体产生幻觉,以及四肢麻木。
那么,饮酒时和醉酒后应当注意些什么呢?“饮酒前,一定要吃东西,切记空腹饮酒。空腹时,胃里没有食物起‘缓冲\’作用,酒精就会对胃黏膜形成直接刺激,减缓胃肠蠕动,抑制胃肠各种消化酶的分泌。”陈世金提醒说,醉酒后,应当立即送往医院,以免错过最佳救治时间。对于医治醉酒者,医院一般采用“排泄补液”的办法。首先,对醉酒者使用利尿的药物,让酒精通过尿液尽快排出体外。然后,对其补充葡萄糖液体,保证其身体中的水分。酒后喝浓茶的方法并不是对每一个人都有效,有的人喝醉后再喝浓茶,胃会更加难受。
陈世金同时提醒,有心脏病、糖尿病以及服用了青霉素的患者,一定不要饮酒,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文中除律师、医生、市民外,其余人物均系化名)
编后
“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这是酒桌上常用的劝酒词。 劝酒者,豪气万丈,气势如虹;被劝者,好言相迎,举杯陪饮。醉酒者,或胡言乱语、或大哭大闹、或街头狂奔……酣睡一场,算是比较文雅的醉酒者。
其实道理谁都懂。说知道喝酒不好,伤身伤神不说,还会造成家庭不和谐,如果酒后驾车再出点事故, 事情就更大了。但是,轮到自己,为了所谓的应酬, 硬着头皮也要去。到了酒桌上,就像穿上了“红舞鞋”,没法停下来,也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尽己所能要把别人灌醉,而结果往往是“全军覆没”。
当然, 也有例外。如果是真朋友,此时都会掩护着,帮忙解围,相互照应。此时便可看出谁是真朋友了。
亲朋好友在一起喝点酒助助兴, 本是件喜事、乐事,但轮番上阵敬酒, 找各种借口劝酒,猜拳行令罚酒,甚至毫无理由地灌酒,这些五花八门的所谓 “酒文化”、“酒规矩”则需摒弃。
在酗酒伤身、醉酒驾驶、醉酒闹事等字眼充斥身边的今天,不劝酒变得异常重要。 醉酒之痛,不少人记忆深刻,一句话难以说清,谁醉谁难受。
学会适量喝酒、谨慎喝酒, 而不是比拼喝酒、面子喝酒和玩命喝酒。酒只能是润滑剂,而不能是迷魂药; 只能是助兴伙伴, 而不是害人杀手。小酌怡情,大饮伤身。真朋友, 何必非要酒来量?豪饮滥喝的理由纵有千条,但珍贵的生命只有一条。但愿,“不劝酒”能成为大家文明的饮酒习惯,喝酒时,大家都能是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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