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9月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244天

绵阳晚报 2019-10-29 10:13 大字

昨(28)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在第三季度环境状况暨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今年前9个月,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73天,空气质量优良244天,同比增加21天,全市9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城区除主要交通干线外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记者胥江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9个月,绵阳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去年有所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73天,优良244天,同比增加21天;绵阳市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优良,水质优良率为100%;全市11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城区涪江铁路桥、仙鹤湖水库2处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县(市)区9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区除主要交通干线外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达标。

据监测数据分析,高新区、三台县、涪城区、经开区、科创区未完成PM2.5阶段性考核目标,高新区、平武县、梓潼县同比变差,仙海区、盐亭县、安州区改善明显,改善幅度分别为22.6%、20.8%、15.9%;各地均完成PM10考核目标,平武县同比变差,三台县、仙海区、北川县改善明显,改善幅度分别为22.8%、19.4%、14.3%;高新区、科创区、涪城区、经开区未完成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目标,游仙区、安州区、三台县增幅明显,增幅分别为8.8%、8.1%、7.7%。

绵阳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6.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5%,同比改善情况在全省排名第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6.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0%,同比改善情况在全省排名第七。优良天数比例为89.4%,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同比增幅在全省排名第二。臭氧超标13天,同比2018年持平,臭氧浓度值14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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