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武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召开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创立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点,会期半天。(二)会议地点:平武联社第一会议室,地址: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下街。
二、会议召集人
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平武农商银行全体发起人(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见证律师、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三)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四)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五)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六)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七)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八)审议《关于提名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九)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方针和2016-2018年发展规划(草案)》;(十)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三农”发展及2016-2018年农业贷款比例规划(草案)》;(十一)审议《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草案)》;(十二)需由创立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
五、登记事宜
为确保本次会议顺利召开,便于会务准备和会议安排,请拟参加会议或拟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发起人(股东)务必于2016年11月4日17:00前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视同弃权。相关事项如下:(一)拟亲自参加会议的发起人(股东)可通过电话联系登记,也可到平武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地址:四川省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下街)。(二)拟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发起人(股东),应到平武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确定委托代理人姓名,领取授权委托书,填写相关内容并亲笔签名后交委托代理人。(三)委托代理人代理自然人发起人(股东)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平武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2%(300万股);代理法人发起人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平武农商银行股本总额的10%(1500万股)。
六、会议报到事宜
已报名登记的发起人(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凭以下手续,按时到会出席会议:(一)本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参会。(二)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证件参会。(三)法人发起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四)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并携带相关证件,验证登记入场。(五)会议联系人
王青玲,联系电话:13981128097
陈 亮,联系电话:18781182035
七、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平武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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