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风拂龙州——平武县创建省级法治县纪实
□王绍禄 本报记者 孟贤才
如何创建省级法治县?平武县的做法是紧紧围绕“三提高”、“三加强”、“四规范”、“八防止”工作目标,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不断推进法治县创建“十大体系”建设,构建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网络健全、公民知法守法的“八大格局”。该县紧密结合“五五”、“六五”普法工作,着力推进省级法治县建设,成功创建了“省级平安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县。法治县创建的新风,吹拂龙州大地,处处是一片和谐相融的美景。
健全机构 创建工作常态化
2009年,平武县启动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县法院、检察院、纪委、政法委、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武县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制定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制度,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平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等63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法治县创建的目标任务;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成立了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上建立了有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30人组成的“六五”普法和省级法治县建设讲师团,每个单位都落实了3-5名普法宣讲骨干,强化宣传动员工作,建立了长效机制,法治县创建工作做到了常态化。
营造氛围 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2011年12月4日,平武县隆重举行了省级法治县创建暨“六五”普法启动仪式,80余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法律咨询,展示了“五五”普法成果。
今年4月20日,平武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了“六五”普法暨法治县创建工作会议,隆重表彰了“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了普法教育和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创建工作先进乡镇、部门、学校、村(社区)代表在大会上交流了经验;平武县法创办出台了《省级法治县创建宣传方案》,并与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联办专题节目,适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成效、先进典型。
平武县打造了报恩寺法治文化广场、南坝江油关法治文化长廊、平通羌绣产业园法治文化大院,编制印发创建宣传卡片4万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车、LED显示屏、法治网站等现代宣传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县创建工作,县级部门、单位设置了普法宣传和创建宣传专栏,各乡镇、村(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固定宣传标语,全县上下形成了“广播响起来、板报办起来、动画放起来、电视看起来、舞蹈跳起来、作品展出来”的全方位法治县创建宣传格局。
主编 刘志平 责编 李俊
“法律六进” 强化全民法制意识
在法治县创建中,平武县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县委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科级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制度、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邀请专家教授讲课、作法制专题报告;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村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村民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宣传,深入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活动,将体弱多病、丧失劳动力又无经济来源的居民依法纳入低保范围,政府多方为企业下岗职工寻求再就业岗位;司法、公安、安全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遵纪守法重道德的良好习惯,各中小学配齐配强了校外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建立健全了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学法记录制度,开展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了对矿产资源开发、水电项目建设等重点企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县委县政府根据创建的实际,开展了“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县法建办和民宗局将寺(庙)管委会成员、宗教人士确定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组建寺院法制教育宣讲团等措施,系统宣讲宪法、民法、民族宗教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制观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健全机制 依法行政成效凸显
平武县委县政府将依法行政和省级法治县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聘请法律顾问,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和依据、程序、条件、结果依法公开,制定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在党政网予以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全县3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保留的174个项目纳入政务中心办理,25个乡镇、264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社会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需要听证的决策事项依法举行听证会。近年来全县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定职责不作为或滥用执法权力乱作为的案件,未发生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应追究未追究的行为。
公正司法 树政法队伍形象
平武县政法系统在执法办案中严格公正执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案率逐年提高、上诉率逐年降低,3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784件,结案2648件,为特困受害者争取各类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县检察院制定了《敏感性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意见》、《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意见》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大力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县政法机关全面推行办案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规范,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法队伍形象。
民主法治 群众满意度提升
平武县在法治县创建中,着力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四民主、三公开”全面落实。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利,村(居)民自治组织健全的村(居)达到96%,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制度健全的村(居)达到92%,“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有效落实,村(居)委会未发生不依法组织选举或干扰、破坏依法选举的事件,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效果明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推进法治企业创建,企事业单位依法组建工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县基层工会组织397个,工会法人资格登记376个,形成了乡镇、企事业、村(社区)工会组织网络,仅2011年督促8家国有和集体企业、70家非公有制企业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面达到96%,厂务公开、校(院、所)务公开制度健全,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广大群众对法治县创建满意率达93%以上。
强化基础 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平武县在法治县创建中,以灾后重建为契机,着力加强政法系统基础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基层司法所25个、派出所25个、法庭4个,全面完成了“两所一庭建设”任务,应建任务完成率100%,“两所一庭”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履职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卓有成效;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法律援助条例,严格管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完备,行业自律机制健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近3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县司法系统成功调解民间纠纷3038件,及时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边际携手 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平武县是绵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比照县,有藏、羌、回等19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数的36%。平武县针对少数藏族同胞不懂汉语的实际情况,采用藏汉双语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既体现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又做到普法宣传不留死角。
该县与甘肃省文县一衣带水,通商通婚频繁。针对这些具体情况,平武县司法局与甘肃文县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的边际联防联调制度,每季度、重大节庆时段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有效地预防了边际矛盾纠纷的发生。川、甘两省的护林防火每年轮流召开一次联防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共谋协作发展。平武与松潘、九寨、北川建立了友好相邻县关系,近年来相邻乡、相邻县、相邻市之间没有发生群众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没有发生民族矛盾,没有发生民族分裂事件,相邻乡县、市、省之间的友谊增强,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县创建,为平武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法治新风劲拂龙州大地。如今的平武,最漂亮的是民居,最坚固的是学校,最现代的是医院,最满意的是群众!
平武县省级法治县创建迎检动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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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