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首创“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模式
本报讯 一边是交通事故后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一边是医院资金垫付困难,这样的“窘境”该如何化解?安县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模式给全县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群众带来福音。记者日前从安县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模式自试行以来,已经为30余名农村交通事故伤者解决了近百万元医疗费用,而这种新模式在全省尚属首创。
今年5月6日,桑枣镇村民陈招英在街边被一辆摩托车从背后撞倒,事故致陈招英重伤,摩托车驾驶员逃逸。其夫杨清志带陈招英先后在绵阳中心医院、安县县医院以及北川羌族自治县医院等处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近10万元。由于陈招英一家经济较为拮据,无力承担如此巨额的医疗费用,加之肇事者一时无法抓获归案,所以,重伤后的陈招英及丈夫终日以泪洗面,病情一拖再拖。了解这一情况后,安县卫生局、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及交警大队民警主动为陈招英出具相关手续,通过新农合为陈招英解决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用。目前,陈招英在北川县医院治疗花费的2万多元费用正在报销中。
前不久,村民陈弟松骑着自行车从秀水镇往沸水镇方向行驶,途中与右侧行人陈子秀相撞,造成陈子秀受重伤。由于陈子秀已经78岁,伤势严重,家庭很困难,无钱治疗。交警通过前期协调,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由陈弟松和陈子秀两家共同出钱治疗,护理伤者。但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费庞大,事故双方都无法承担,无人护理伤者,将伤者直接丢在医院不管,致使伤者情绪波动,不配合治疗,伤情加重。
这种情况下,县卫生局、民政局以及交警大队通过民政救济解决了伤者伙食费、营养费,后又按照新农合标准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行政调解下,一次性处理完此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据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勇介绍,以往农村交通事故伤者绝大部分无法承担巨额医药费用,由此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很难化解。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模式实施后,极大改变了这一现状,让事故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交通事故纠纷大大减少。
安县卫生局副局长王滔告诉记者,新农合统筹补偿新模式的补偿对象为当年参加了本县新农合的农村群众,范围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经村、镇(乡)、县民政部门三级证明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有第三方责任人,但经村、镇(乡)、县民政部门三级证明因家庭困难,由公安机关证明第三方无力支付或第三方逃逸未查获的。
(杨建 实习生 李瑜 本报记者 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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