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6(P)—32、33、3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亩)土地用途保证金 (万元)起拍总价(万元)规划要求2016(P)-32观音镇104.52居住用地(兼容商业≤30%)250812542详见拍卖文件2016(P)-33观音镇30.58居住用地(兼容商业≤30%)7343670详见拍卖文件2016(P)-34观音镇93.37居住用地(兼容商业≤30%)224111204详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23日16时登录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工会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9891
眉山市彭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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