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
又到讨薪维权时
本报讯 “拖欠的工资领到手了,心里踏实了,我们可以放心回家过年了。我们马上就去买火车票,回家!”12月10日,眉山市彭山区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大拜年”兑付农民工工资活动。在现场,广东籍农民工段小鹏父子俩领到工资后,兴奋之余,立马打电话给家人报平安。
12月3日,彭山区法院受理了28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成都某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28名农民工称,他们在成都某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务工,因公司经营困难,自2015年8月—11月以来,公司已先后拖欠他们的工资23.7万余元。虽然多次催要,该公司一直拒不支付。于是,28名农民工于2015年12月1日申请彭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经仲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由成都某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年12月2日前一次性支付28名农民工工资23.7177万元。但到了履行期后,该公司依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28名农民工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该公司调查,但该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厂房是租用的,仅有一些机器设备及成品、半成品。为了早日将他们的工资款执行到位,让他们拿上自己的血汗钱好好回家过年,彭山法院执行局一方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机器及成品、半成品;一方面积极协调寻找买主,争取早日将设备变现兑付农民工工资。最终,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买家,将被查封的机器设备等变现。
12月10日,在工资集中兑付现场,28名农民工热泪盈眶,激动地表达了他们对法院最诚挚的感谢。至此,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7天内全部执行完毕。
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按照省法院要求,彭山法院于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将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重点清理涉及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等,确保所有农民工拿到属于他们自己的血汗钱,使其能够回家过上一个舒心的春节。
(张英 特约通讯员刘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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