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通过微信购买假驾照 这些事情都做不得 不仅罚款还得判刑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通过微信购买假驾照
这些事情都做不得
不仅罚款还得判刑
为帮朋友公司能够顺利投标,两人合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嫌考驾照耽误时间,图省事通过微信购买假驾驶证。日前,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案件: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告人谢某、丁某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犯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告人孙某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先说这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2019年8月,在马鞍山居住的谢某得知其朋友所在的泉州市某公司欲投标马鞍山某公司的相关项目,但前提是需要提供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该公司三年内无安全事故的证明。因该公司无法提供,谢某开始出谋划策。
首先,谢某通过其儿子获取到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的模板图片,后又将模板图片提供给了丁某,丁某又将该印章模板图片提供给某网络购物平台,并以80元的价格让该平台伪造了该局印章。虽然二人收到该印章后一直未曾使用。但丁某、谢某还是在2019年9月先后接到了办案民警的电话。最终,二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而被告人孙某某是位90后的小伙子。为达到 “不考试也能拿证开车”的目的,孙某某便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结果开车上路时被交警查获。
2018年12月,通过微信加好友的方式,孙某某联系到了一个办理假证的人员,便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证件照片提供给了对方,支付300元办证费用。没过多久,孙某某便收到一本有伪造档案编号的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孙某某就拿着这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堂而皇之地上路开车。
2019年4月17日16时许,孙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行驶至雨山区向山镇某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刘洋 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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