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女子发视频哭诉称遭威胁和性骚扰的案子判了 剧情反转, 编造谎言的发帖者 获刑一年 缓刑一年

皖江晚报 2020-03-26 00:33 大字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7月,马鞍山女子裴某通过微博账号“@春秋两不沾—”在网上发布了一段哭诉其遭性骚扰、公安机关不作为网络寻求帮助的视频。当时,视频冲上热搜,阅读量达2.2亿次。后来,经警方调查,剧情反转,裴某承认相关言辞均为编造。

3月2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出来了。花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裴某提起公诉,花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2019年1月,郭某从裴某处购得一条手链,后经检验系假冒品牌,郭某多次联系裴某要求退货,但遭拒绝,两人产生纠纷。随后,裴某称她受到了郭某的威胁及电话骚扰,便于2019年1月18日至派出所报案,民警进行了登记备案。

此后,郭某因常被陌生电话骚扰,觉得是裴某所为,便购买骚扰电话服务对裴某“以牙还牙”。2019年7月中旬,郭某接到推销电话,谎称裴某是自己爱侣,并电话告知对方让裴某与其联系。裴某接到电话后,以郭某对其性骚扰为由,电话报警至公安局。之后,裴某自行录制了一段视频,哭诉郭某对其性骚扰及公安机关严重不作为,在将该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后,被网民大量转评,严重扰乱了警方正常工作和网络秩序。案发后,裴某主动投案,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出致歉信,承认其在视频中所称被郭某威胁、性骚扰以及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受理等相关言辞均为其编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众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裴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杨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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