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医疗机构陆续恢复正常诊疗 市民需及时留意各家医院的诊疗服务信息
本报消息 记者杨正文 通讯员杨国强报道3月12日,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有序恢复预防接种及部分诊疗服务的告知书》,自3月12日开始,市疾控中心恢复成人正常预防接种和部分诊疗服务(医学美容门诊暂不开诊)。
据了解,3月1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卫健委通知要求,市卫健委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恢复口腔(诊所)诊疗服务。3月3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市卫健委再次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尽快恢复和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
自3月2日起,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落实相关要求,对门诊做了相应调整,逐步恢复医院各项诊疗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同时,希望就诊患者通过预约就诊和分时就诊等方式,避免人流聚集。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恢复开诊情况:
3月9日起,医院恢复部分诊疗服务。
恢复眼科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骨科小针刀诊疗、五官科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中医外治综合中心(针灸)、喉镜检查逐步开放、口腔科门诊逐步开诊、消化内镜检查与内镜下治疗逐步开诊等。
就诊提醒:
以上涉及开诊的科室,需对提供诊疗服务的患者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在院感办要求下开展诊疗服务。
马鞍山市中心医院
恢复开诊情况:
3月9日起,全面恢复医院各项诊疗服务。
就诊提醒:
门诊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就诊人员须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可通过网上预约挂号(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趣医”);电话人工预约:2886171;就诊人员按需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眼科、耳鼻喉科、内镜中心、口腔科患者就诊前,请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流行病学以及筛查调查表,严格遵守相关诊疗防控标准和措施。
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
恢复开诊情况:
目前,医院儿童保健科、产后保健科与生殖、产诊中心开展部分诊疗服务。
该院产后保健科、盆底康复科、生长发育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心理保健科、儿童听力保健科等科室全天候开诊。
该院生殖、产诊中心恢复开展不孕症诊治、卵泡监测、促排卵治疗及常规男女不孕检查,恢复开展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取卵、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技术工作,恢复开展无创产前检查及羊水穿刺,恢复开展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
门诊时间:
儿童保健科、产后保健科:
周一至周日(双休日不休),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就诊提醒:
请您提前实名制预约挂号,取消现场挂号。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就诊。
就诊前请关注“马鞍山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事先填写“疫情自查表”,自查结果出示给医生。
请减少陪同人员(至多限1人),并务必佩戴有效防护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避免人群聚集。
马鞍山市中医院
恢复开诊情况:
3月9日起,口腔科、内镜室、超声科(腔内)全面恢复开诊。
国医堂门诊自3月5日起已全面恢复开诊。
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与门诊、住院等区域相互独立,实行分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感染防控要求。
门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就诊提醒:
所有患者及家属在进入门诊大厅前均需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在各诊室就诊时须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未佩戴医用口罩或未带有效身份证件,一律不得进入医疗区。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恢复开诊情况:
3月2日起,全面恢复医院急诊、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检验等各项诊疗服务。
就诊方式:
鼓励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分时段就诊。
就诊提醒:
每名患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院区均要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就诊时请按照导引有序就诊,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遵守医院陪护制度和探视制度;有流行病学史或有相关症状患者应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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