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税务局解读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马鞍山日报 2020-03-12 02:59 大字

1.问:为抗击疫情,国家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政策。近期,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发了4个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随后制发了一揽子征管配套措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可以归纳为:4个公告、“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四个方面、12项具体政策。这12项具体政策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和个人、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捐赠的单位和个人等。

总体来说,这次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出台速度快、涉及税费多、减免方式活、针对性强、受益群体广等特点,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复工复产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2.问:请介绍一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

答:具体有两项优惠政策:

(1)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其中,与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相比,此次提到的“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增量,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未做要求;不需要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全额退税;不受即征即退影响;可以按月退还。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改部门、工信部门确定。目前,名单正在公示和审核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现有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此次新政策没有500万元的限制,大大降低了投产年度所得税负担。适用所得税一次性扣除的,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无需备案和审批。

3.问: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单位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这次专门针对运输企业出台了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包括药品、试剂、消杀用品及其主要原料包装物、防护用品及其主要原料包装物、专用车辆装备仪器及关键元器件、重要生产设备。

4.问:为防控疫情,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服务等方面,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有的。不仅仅对快递行业有优惠。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很好理解。

5.问:此次疫情造成很多行业造成影响,对这些困难的行业政策是如何扶持的呢?

答: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原来的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6.问:很多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工作风险大,国家对他们也出台优惠政策了吗?

答:是的,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这些人群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7.问: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税务部门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请介绍一下?

答: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发布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明确185个可在网上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涵盖发票领用代开、税收减免备案、税费申报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日常高频涉税事项。

如果纳税人、缴费人不会这些操作,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市税务局会先引导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无法办理的,可以通过主动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办理,并做好防护工作。

8.问:如果纳税人、缴费人没能及时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或用错了优惠政策有没有什么补救的途径?

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办理更正申报的方式也可以申请退税。后期,税务部门也会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如果发现了纳税人漏享和错享优惠政策的情况,也会提醒和辅导纳税人进行更正调整。

(纳税服务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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