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博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秦岭大道以东,唐庄路以北,博达路以西,辽河路以南;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博望区人民医院,占地110亩,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估算投资5.3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楼、辅助用房、地下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建设智慧医院系统,规划设置床位500张。
二、营运期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相关的限值要求。厂区应加强绿化和管理,保证各项治理措施正常运行。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厂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博望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经预测,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与博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博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55-6765102
电子邮箱:162433535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市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博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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