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小区“脏乱差”、搭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公布考核“红黑榜”…… 马鞍山市启动居民小区管理攻坚行动 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余张伟
一边,乱停乱放、毁绿种菜、遛狗不牵绳、私搭违建等问题反复出现,小区环境大打折扣;一边,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费用难收齐,小区管理状况百出。最终,影响的都是百姓的安居乐业。
为全面提升马鞍山市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舒适便捷的人居环境,马鞍山市即日起全面启动居民小区管理攻坚行动,着力抓好居民小区管理规范工作,促进物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
消除小区“脏乱差”现象
为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水平,针对部分小区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按照“属地主管、行业监管”原则,主城区各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者责任,扎实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其中,在居民小区内,下列行为将被严令禁止:在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单元门口等区域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共区域停放破损、脏污、不使用的车辆(俗称“僵尸车”);在楼道和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在小区内乱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等;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私自搭建停车棚、杂物间等设施;在小区内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出租居住等活动;在小区内破墙开店,无证经营,摆放流动摊点或乱设摊位;在小区内私养家禽、毁绿种菜,遛狗不牵绳等行为。
建立“智慧物业”
打造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
依托数字化城管对小区管理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采取第三方统计、考核、评分、现场核实整改。马鞍山市将建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充分运用网络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实时监控,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物业服务企业可对小区内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巡视、及时劝阻、及时报告,对存在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经三次以上劝阻无效并留有相关证据资料后,实时录入“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并向社区报告,由相关部门综合执法。
居民可通过管理平台对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的内容进行实时拍照上传,在线查看物业服务企业整改进度并对物业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业务处理情况进行满意率评价。以居民每季度“满意率”作为依据,当满意率低于一定指标后,将分别由业主委员会、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区或开发区或园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当“智慧物业”智能化APP中满意率低于60%时,由市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惩戒,记企业和主要责任人不良信用记录一次。
加大收缴力度
物业管理费第三方监管
交纳物业费,是许多业主的心头之痛:“交了不管什么用,这钱花得太冤枉。”然而,对于物业来说,收缴物业费也并非易事。物业费的收缴,已成了马鞍山市不少物业公司的心头之痛。
对此,马鞍山市计划依托“智慧物业”,改变以往物业服务公司直接收取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的模式,条件成熟的小区,居民可通过“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将物业管理费足额交至由物业公司开设指定的银行账号内,由社区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管。对于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保洁费)的居民,社区和业主委员会适时公布名单,并通报至所在单位(对于无单位的业主将起诉至法院),运用信用诚信手段约束行为规范,形成倒逼机制。同时,逐步完成全市居民小区门禁系统配套建设,试行物业管理费缴纳与门禁系统相挂钩,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可直接刷卡进小区,未及时缴费的业主由人工服务通道提醒通行。
物业服务企业支取物业管理费则需在平台公示使用明细,经社区或业主委员会审核服务达标后方可支取。其支取的物业管理费将按不满意率给予受限,受限部分的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社区或街道办事处行使职权)决定是否释放,若整改到位费用释放,则按程序返还给物业服务企业;若整改不到位费用不释放,则该笔费用将划入专用账户,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运用考核杠杆
“黑榜”企业将被清出小区
根据行动方案,马鞍山市将在年底前对居民小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厘清难点、堵点,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包保任务分解表,并采取发送业主一封信、便民卡等形式,展开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各区政府(管委会)将组织辖区内社区(居民小区)分类遴选收费难、现状差、物业管理矛盾突出的1至2个小区,作为攻坚试点,重点突破,取得实效,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综合执法队伍进行集中整治。
3月份开始,在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辖区全面实施攻坚创建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下的业主自治体系,争取在2020年6月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
针对“四位一体”机制、智慧物业建设、整治执法结果等,马鞍山市将采取两级考核,分别对各区和园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和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中。其中,根据考核情况,市住建局还将实行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排名,对纳入“黑榜”的企业,冻结物业管理费,由社区或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在市级媒体和信用信息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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