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生态补偿 守护碧水长流 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徐丹丹
“瞧,现在水质比以前好多了,河边环境也不错,没事的时候来逛逛挺好的。”7月17日傍晚,在和县得胜河圩埂路上,49岁的横江社区居民周庆武高兴地说,就在几年前,得胜河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时水质不好,部分河段还有又黑又臭的现象。”
去年初,得胜河入江口监测断面连续3个月水质未达标,省环保厅对得胜河流域实施区域环评限批。和县立即整改,深入开展得胜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入河排口截污工作,实施城防一站生活污水处理等12个得胜河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最终,省环保厅解除了对得胜河流域区域的环评限批。“通过持续管控,今年上半年水质均值也达到要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朱兵介绍道。
“水质达标,就能获得生态补偿资金。这不仅是对环境治理成效的认可,也有利于继续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朱兵介绍,补偿资金用于得胜河沿线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水面垃圾清理以及流域环境整治等,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河流水质稳定。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马鞍山市建立了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市4个国省控水质断面青山河、姑溪河、采石河、得胜河实施生态补偿,采取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双向补偿”并行,其中污染赔付主要依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三项因子指标超标情况,每个因子较目标值超标0.5倍(含)赔付50万元,单项因子月度最高赔偿300万元;生态补偿主要依据水质改善情况,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1个类别的,每月获得50万元生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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