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正式启用新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皖江晚报 2018-07-24 13:19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谈恒成通讯员万霞报道即日起,马鞍山正式启用新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贷款业务操作做了适当增减,让相关合同条款更加清晰;借贷方由三方减少为两方,让住房公积金贷款更加便捷。

启用新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目的就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的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因此,对于新版的《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当前的贷款业务操作实际,在内容上做了适当的增减,并使之操作性更强,让相关的合同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切实方便了借款人更好理解,从而维护了缴存职工的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新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还减少了借贷方,就是借贷方由原来的公积金中心、银行和借款人三方减少为公积金中心和借款人两方,并取消了放款银行签字盖章等有关环节,从而有效地节省了借款人贷款申请的办理时间,让住房公积金贷款真正实现了方便快捷。

为确保新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顺利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力做好相关贷款业务流程的衔接工作。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启用新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范围,只限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和三县管理部,马钢分中心则暂时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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