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业无处不在 收益到底归谁? 部门回应:小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中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投放在东方城一期小区内的商业广告
市民心声连线
无论是在新建小区还是老旧小区,细心的市民都会发现,小区商业广告已经无处不在,道路两侧竖立的路灯杆上悬挂着广告牌,楼道电梯间内张贴着广告,甚至连小区大门安装的道闸栏杆上都有广告。这些投放广告的区域均为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广告收益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然而不少业主对小区的广告收益最终去向却毫不知情。广告收益到底归谁所有?最近,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市民心声连线”栏目提出了上述疑问。
业主反映:小区广告收益从未公示具体用途毫不知情
市民孙女士家住秀山新区圳秀金湖湾小区,属新建小区,虽建成时间不是很长,但小区入住率还是挺高的。从小区南门到孙女士所居住的楼栋,短短几十米长的道路,就有多个商业广告一路相随。“一进小区南大门,就有一块投放广告的LED显示屏竖立着,没几米远又有三块大小不一的广告牌,就连小区道路两侧竖立的路灯杆也挂上了广告。”孙女士说,在她们小区,商业广告无处不在,广告内容也是五花百门,涉及楼盘销售、房屋装饰、驾校培训、教育培训等多个内容。孙女士告诉记者,这些广告发布的位置均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小区公共区域是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那么在此发布广告带来的收益理应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孙女士说,她们小区这些广告收益从未在小区内进行过公示,至于这些收益具体用在哪里,小区业主更是毫不知情。
记者调查:小区商业广告无处不在不少业主对广告收益并不关注
5月29日,记者就孙女士反映的问题对市区部分小区进行调查走访。记者发现,受调查的小区商业广告无处不在,然而不少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对小区广告收益到底归谁的问题并不清楚。在孙女士居住的圳秀金湖湾小区,走进小区南门,映入记者眼帘的便是一块较大的LED显示屏,上面不停地滚动播放各类商业广告。在这块LED显示屏的不远处,有三块大小不一的广告牌竖立在一块停车区域内,多为房屋装饰和废品收购的内容,而在小区道路两侧竖立的路灯杆上也同样悬挂着两幅商业广告。
与圳秀金湖湾小区仅一路之隔的秀山湖壹号小区,商业广告同样无处不在,在该小区北门出入口处,一块某楼盘销售广告牌赫然竖立在此,就连小区大门安装的道闸栏杆上也都发布着商业广告。在国际华城三村小区、东方城一期小区、东方明珠四村等小区,商业广告同样无处不在,广告内容五花八门,覆盖楼盘销售、教育培训、房屋装饰等内容。
“平时坐电梯的时候,都没怎么注意过这些广告,再说现在哪个小区里没有广告,早就习惯了。”东方城一期小区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发布商业广告是件很正常的事,她也从来没有想过小区广告收益的事。
国际华城三村业主方女士说,她入住该小区有近10年时间了,从来没听说过小区广告有收益这回事,平时也根本没有去想过这类问题,“要是广告收益归我们业主,那是要好好关注一下了”。
为进一步了解有关广告收益的问题,当天下午,记者与一家专门在本市居民小区发布商业广告的某广告传媒公司取得联系。据该公司一位客服经理介绍,广告公司之所以能进入小区发布商业广告,肯定是要经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同意,并且还要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金额的广告投放费用。“具体费用要根据小区场地等情况而定,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据这位客服经理介绍,他们公司一般都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只要物业公司同意就行。
记者随后以某小区业主的身份向上述受调查的某小区物业公司咨询有关小区广告收益相关事宜,对方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小区确实有一笔广告收益,但数额并不是很多,这笔钱并没进入物业公司的“口袋”,全部都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了。至于广告收益需不需要在小区进行公示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并不是很清楚,建议记者向她们物业公司主管了解具体情况。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马鞍山市绝大多数小区广告收益很少向小区业主公示。
部门回应:小区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广告收益到底归谁所有?这笔收益又该如何使用?当天下午,记者就小区广告收益的相关问题采访了马鞍山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括小区广告收益在内的所有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小区内的每一位业主都可以分摊到这笔收益。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小区广告收益在内的小区所有公共收益均要汇入指定的小区公共专用账户内,并按照7:3的使用比例进行操作,其中公共收益的70%纳入到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剩余30%用于小区物业服务费及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小区公共收益的具体用途,这需要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具体商讨,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文图/本报记者高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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