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启动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 今年集中受理时间提前到6月1日至6月15日取消公租房实物配租中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
5月31日下午,记者从全市2017年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培训会上了解到,自6月1日至6月15日,马鞍山将利用半个月时间,集中受理今年的市区住房保障申请。
据市房改办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有
两大亮点,一是提前了市区住房保障的集中受理时间,可让社区将各项具体工作做得
更加精细;二是取消了公租房实物配租中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可让更多新迁入本市城镇家庭从中受益。
7类群体可申请公租房,12月底前完成入住工作
“对已经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今年要完成100%配租。”市房改办要求,在2017年9月底之前,各责任单位要完成当年配租工作的申请、审核、公示和摇号等工作;11月底之前,要完成配租信息录入工作;12月底之前,要完成入住工作。
今年有7大类保障群体可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是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以及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等。
据了解,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各开发园区企业工作的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通过自建、购买或集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进行解决;非开发园区企业工作的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原则上由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政府或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
申请条件有限制,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15日
今年申请市区保障住房,将涉及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和家庭资产等条件的限制,具体标准如下:
收入限制标准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在10800元(含)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在27000(含)以下;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人均年收入应在34000元(含)以下。
住房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在15平方米(含)以下。
此外,家庭资产限制标准为: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据了解,今年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还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暂住证》(居住证);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未满5年。
今年的住房保障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比历年都提前了。
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尽快到户口所在的社区进行申请登记,切莫错失机会。
配租轮候期有补贴,新迁入家庭纳入统一配租范围
今年市区保障住房的面积标准是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引进人才将按照人才引进的政策执行。
在实物配租轮候期间,以及实物配租后面积未达到规定保障标准的,将按照规定发放租赁补贴。市区租赁补贴标准将按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两个标准来进行发放,其中低保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据了解,今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中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成员,如本人在户籍地无自有住房,可享受与家庭其他成员同等的住房保障待遇,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对象的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或岳父母及单身子女。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还取消了公租房实物配租中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即新迁入本市城镇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公租房实物配租时,取消户籍迁入年限限制,统一纳入公租房配租范围。
本报记者谈恒成通讯员王能文夏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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