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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陈明凤申请遗体捐献回馈社会 目前全市共有163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在案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3人

皖江晚报 2017-05-19 12:21 大字

“我生前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却享受着低保户待遇,无以为报,唯有死后捐献遗体,为社会尽点微薄之力。”这是低保户陈明凤见到记者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从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明凤死后的遗体将会捐献给皖南医学院用于医学研究。截至目前,马鞍山市共有163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在案,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3人。

捐献遗体只为了报答社会

2017年4月26日,记者来到映翠社区陈明凤的家,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约6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房,不大的客厅中间摆放着一张四方桌。陈明凤告诉记者,她患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不能劳动,雨山区九华村主动为她办理了低保。逢年过节,村里还会送来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平时一些社会组织给村里一些赞助时,村里也会在第一时间想到陈明凤。这套房子是九华村为了让她看病方便,通过多方协调,把她的拆迁安置房调剂到了映翠小区。以前一直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有母亲照料她,两年前母亲去世了,现在平时只有她的弟媳照顾她。陈明凤对记者说:“多年来九华村一直很关心我,我不想死了以后还给社会、亲戚添麻烦。我自己一身病,活着的时候没给国家做贡献,希望死后捐献遗体能为社会尽点微薄之力,我就心满意足了。”没有豪言壮语,可陈明凤却说得那么自然、那么轻松。

目前全市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3人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遗体捐献对于科学普及、医学进步、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和文明建设有着深远意义。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截至目前,马鞍山市共有163例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在案,成功实现遗体(器官)捐献23人。

■新闻链接■

遗体(器官)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安徽省有三家遗体(器官)捐献接受站,分别是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蚌埠医学院接受站,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皖南医学院接受站。

本报记者孙道军通讯员蔡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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