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高大勇等人涉黑恶案

新安晚报 2018-11-17 10:54 大字

【基本案情】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高大勇混迹和县姥桥街道赌场,以赌为生。2011年以来,为获取不法利益,高大勇纠集被告人夏晓红及杨永飞、杨永山、高光贵等人在和县姥桥镇境内,开设地下赌场。为巩固赌场的强势地位,高大勇等人多次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从而在和县姥桥镇形成恶名,逐渐形成了以高大勇为首的犯罪组织。2016年4月始,高大勇先后纠集被告人高大军、杨乙、王学文、高光飞、姚磊(另案处理)、范根泉、周德明、陈义琴、刘永、徐邦翔等人参与组织犯罪。随着上述人员的陆续加入,该组织得到了发展壮大,形成了以被告人高大勇为核心,以被告人高大军、夏晓红、杨乙、王学文、高光飞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周德明、范根泉、刘永、徐邦翔、陈义琴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所有组织成员均服从被告人高大勇领导,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该组织以赌养黑,通过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该组织先后实施聚众斗殴犯罪1起、开设赌场犯罪3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9起、故意伤害违法犯罪3起、非法持有枪支犯罪1起、其他违法行为1起。

该组织开设赌场长达7年之久,其范围从姥桥街道扩展到周边乡村,至2017年11月案发,其开设的赌场覆盖到姥桥镇一个社区、5个行政村、10多个自然村,地点多达20余处。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1人,其中7人被批准逮捕,3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监视居住,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办理情况】

在高大勇等人涉黑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和县检察院选派业务骨干通过阅卷、案件讨论等方式熟悉案情,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先后为公安机关疏理案件补查提纲20余条,进一步引导侦查方向。案件移送起诉后,和县检察院成立了办案组,对案件的办理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布置。针对该案审查任务重、矛盾焦点突出、案情重大复杂等特点,办案人员坚持扎实工作,严把程序关。针对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部分证据来源不合法的问题,检察机关认真疏理出补充侦查提纲10余条,引导侦查方向。【进展情况】

2018年9月5日,和县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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