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法驾驶 一次被记24分
本报讯 日前下午,在沈巷镇和谐大道路段,驾驶员彭某因故意不挂机动车号牌、私自加高车厢板以及准驾车型不符三项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罚款2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的严厉处罚。
当日下午16时许,鸠江交警大队沈巷中队民警在辖区和谐大道巡逻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大型货车不但车厢板被人为加高,而且车尾还没有悬挂车牌,遂将该车拦下检查。检查中,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他辩称,刚才出门太急,驾驶证没带在身上。接着,他还冒出“雷语”:“我车子又不是没有牌照,只不过未挂而已,你们老要看我驾照干嘛,我还要急着帮别人送货呢!”说完,他就从车内找出了后牌照拿给民警看,并准备发动车辆离开。
民警立即责令其必须接受调查。男子结结巴巴地哀求:“警察同志,我只有小车驾驶证……没有大货车驾驶证……求求你们放过我嘛,平时这车不是我开的,因请的师傅今天请假了,为了应急,所以就开了这车。”
民警立即在网上对其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男子姓彭,沈巷镇人。信息显示,彭某只有准驾小车的C1证,并无大货车B2驾驶证,其行为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彭某进行了安全和法制教育,并详细向其讲述准驾车型不符、私自加高车厢板以及故意不悬挂号牌的危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三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了罚款2700元,并记24分的严厉处罚。 陈效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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