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8号公告)
根据《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2016年芜湖市审计工作计划,芜湖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市农委等14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纳入市直机关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单位“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市区2014年至2015年的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下,市财政等部门认真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围绕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坚持依法征收,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持厉行节约,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加大投入力度,稳步实施33项民生工程。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社会和谐进步发挥了应有作用。
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700100万元,完成101.3%,增长10.3%。其中:市本级1325942万元,四县1313326万元,四区1221165万元,省江北产业集中区118253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21414万元。
针对上年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等部门认真部署整改。整改情况已于去年10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并同时向社会公告。
一、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175513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5024万元,完成88.5%,下降2.22%;上级补助收入588402万元;区级上解收入2382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4215万元。调入资金668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00万元,上年结余5429万元。
支出合计174597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00205万元,完成99.2%,增长14.9%;上解上级支出106759万元;补助区级支出557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538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872万元。结余916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年初结余16542万元,当年收入958002万元,下降4.9%;支出913046万元,下降9.8 %,年末累计结余6149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年初余额313632万元,当年收入814168万元,增长15.3%;支出834472万元,增长19.4%;年末累计结余29332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5万元,增长15.4%;支出659万元,调出资金956万元。年末无结余。
5.非税收入专户收支情况
非税收入专户年初结余228840万元(不含代管资金),当年收入176835万元、净缴库163074万元、直接列支19992万元、调入预算内30000万元、清理结余967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82937万元。
6.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
上述5项构成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2015年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年初结余564443万元,当年收入3700329万元,增长25.5%;支出3717842万元,增长26.6%;年末累计结余546930万元。
(二)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
2015年度,市区出让经营性用地15宗2229.6亩,总价款278720万元,已收出让价款212935万元,未到期出让价款65785万元,当年无欠缴款。
(三)存在的问题
1.预算科学性不强,财政代编预算仍未得到严格控制。一是预算支出执行率不高。2015年下达支出预算指标3303237万元,实际执行2845792万元,支出执行率仅86.1%。二是财政代编预算未得到严格控制。2015年财政下达的(非部门)预算指标2109108万元,其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科技小巨人、职院附校维修工程、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甚至市民中心水电费和租金等项目,本应由相应职能部门编制的预算均由财政代编。
2.税收存在漏征现象,征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014至2015年度市区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漏征漏缴税款1974万元。其中省、市国土部门查处的市区未经批准的116起占用耕地,因与地税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不及时,导致漏征漏缴耕地占用税246万元;有42户企业未申报土地使用税736万元,52户企业未缴纳已申报的土地使用税992万元。
3.预算执行调整数额较大,二次分配现象严重。部分项目“切块”预算在剔除上级转移支付因素后,执行调整较大。如:市水务局年初项目预算656万元,当年实收8623万元;市科技局年初项目预算336万元,当年实收7521万元;市教育局年初项目预算304万元,当年实收4736万元;市体育局年初项目预算399万元、当年实收1283万元;市农委年初项目预算110万元,当年实收715万元等。
4.财政制度执行不严格,财政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不规范。违反有关文件要求在非税收入专户中直接列支19992万元;非税收入待解户年初余额15359万元,年末余额9022万元,平均余额较大,且未纳入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二是财政制度执行不严格。如:凭普通收据支付芜湖公路汽车维修公司、芜湖维特力汽车技术服务公司维修费399万元和人保芜湖市分公司2015年市直单位用车保费351万元。
二、江北产业集中区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1768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7227万元(含非税收入6587万元),完成109.2%,省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3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311万元;支出17687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4695万元,完成114.3%,上解支出8988万元,体制补助支出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311万元。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二)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1424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4240万元,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三)存在问题
1.基金预算与实际执行偏离过大。集中区2015年基金收入编列预算240600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数14240万元, 仅占预算的5.9%,两者相差巨大,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高。
2.预算支出在执行中调整事项较多。2015年预算支出各科目调整数共达82637万元(年初支出预算82856万元),且预算调整未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反映出预算的约束力不够。
三、经开区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47506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4322万元、完成102.3%,税收返还收入1753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487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98334万元,上述收入加上年结余59万元,合计475124万元;支出47512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30179万元,体制上解支出31795万元,出口退税等上解75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83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52万元;收支平衡,年终无结余。
(二)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840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8407万元,省市专项补助166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040万元,调入资金6960万元;支出840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505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000万元。收支平衡,年终无结余。
(三)存在问题
1.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预算执行不到位。不但将用于中小学校舍建设教育支出22935万元全部交于区建投公司执行,而且当年实际仅执行2292万元,执行率仅10%。
2.部分支出依据不足,存在扩大范围支付现象。开发区2015年支付银湖实业公司房产租赁价差补贴5254万元,其中包含出租给4位个体工商户的门面房9847平方米,租金补贴199.2万元,补贴依据不足。
四、部门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2015年纳入市直机关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的85家单位“三公经费”总支出较上年下降5.3%。其中:接待费下降21%,公车费下降8.4%,会议费下降32.2%。审计结果表明:“三公经费”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经对江北集中区、经开区和市民委、农委、文化委、财政局、人社局、水务局、外办、规划局、贸促会、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和驻沪联络处、市科协共14个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各部门预算执行总体基本到位,相关财政制度执行较好,项目经费发挥了应有效应。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一)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实际执行有差异。市驻京联络处在京人员联谊会专项10万元未使用、维稳经费超支145.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验收、咨询等专家评审费等4个项目的执行率均低于30%;市规划局6个项目预算2765万元,实际支出780万元、预算执行率28.2%;市水务局因招标方式改变或滞后、项目变动等原因导致18个项目中有3项未完全实施、2项未实施,预算执行率86.4%;市农委的皖南现代农业大厦物业管理费40.8万元、青弋江中心渔港码头工程建设资金22.6万元当年均未执行到位;市文化委行政许可专项预算6万元执行率54%;市贸促会2015年芜湖国际商会第三届换届大会项目经费预算4万元,因项目未开展,预算执行率为零。
(二)历史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市规划局早在2012年审计时已被要求清理的长期往来款项,时至本次审计仍有未清理的五年以上往来款项58.4万元;市民委将应列收入核算的以前年度省补贴20.6万元挂暂存款长达10年以上;市人社局个人出差请款1.21万元未及时收回;市驻京联络处三年以上往来款项3.95万元未及时清理。
(三)财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市驻沪联络处收财政返还的车辆维保费2.4万元,没有在“财政拨入经费”科目核算,支付创业论坛与项目推介会务费等1.15万元,没有在相应专项中列支;市人社局将部分专项收支列入往来款,致使专项资金收支反映不完整,核算不准确;市贸促会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不属该项目的网络服务费、办公室绿化费各0.3万元;市外办支付4人翻译费0.4万元,只有翻译费用支出表,未附事项明细清单;市财政局将招商经费4万元列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但却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列支招商业务费1.43万元;市民委专项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未在支出审批单上填写具体拨款事由或附有关资料。
(四)资产登记不及时,内控管理不严格。市驻京联络处2012年4月购买两辆小车未入固定资产账,2011年1月核销固定资产6.3万元未登记实物台账;市农委2014年7月购办公电脑4.05万元,迟至 2015年12月才补记入账;市文化委2015年调用市艺术剧院公司3辆工作用车,实物台账未作反映。
(五)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住房补助发放不规范。江北集中区三期活动板房的建设未公开招标,直接确定由不具承建工程项目资质的一、二期板房承建单位继续建设。另该区对住家在芜湖市、和县之外的干部员工发放房租补贴(标准:中层以上干部2400元/月,驾驶员1000元/月),与芜湖市现行标准有差距。
针对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被审计单位均表示高度重视,将对照问题整改到位。
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情况的意见
审计结束后,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审计局的工作及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决定由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分别下达被审计单位,实行挂号督办、销号管理,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芜湖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芜湖市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芜湖市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了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会议赞成这个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屡查屡犯。
目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决议和整改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全面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专题汇报。
2016年10月14日
新闻推荐
“我们正在做的,就是与农户面对面地确认地块信息,在反复确认无异议后,农户再签上名。”8月日上午,在大石乡东湖村,来自安徽地质测绘院的付正恩拿着图纸、公示表、摸底表和航拍影像图等资料,正与同...
和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和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