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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盘活土地资源带动劳动力

皖东晨刊 2015-04-14 15:17 大字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盘活土地资源,带动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3月31日,记者从滁州市召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滁州市耕地流转总面积已达212万亩,流转率为35%,并呈现规模化、多元化等诸多特色,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土地流转让农村发展活力迸发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连片规模流转500亩以上的有80万亩,1000亩以上的有42万亩,5000亩以上的有12万亩。这意味着,过去一家几亩地的单打独斗式生产状况正在发生改变,滁州市农村耕地生产经营日渐趋于规模化。引人关注的是,流转主体也开始变得多元化起来。除农户之间流转外,已有更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参与流转。此外,在规模流转中,从事设施农业的11.5万亩、从事综合利用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的10万亩、从事标准化养殖的7.6万亩。可见,流转用途趋于现代化。这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极具意义。

发布会上,市农委副主任王明高介绍,滁州市在全市建立了乡镇流转服务大厅(窗口)和县(市、区)仲裁庭,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提供了服务平台,使得流转程序趋于规范化。在谈到流转收益方面时,王明高说:“农村土地流转对于流出方来讲,不仅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地租收益,而且还能就地务工或外出打工,增加劳务工资收入;对于流入方来讲,可以用过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实现了流转双方的收益最大化。”

拿“真金白银”激励土地流转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滁州市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

制定激励政策。2013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从财政、项目、信贷、保险、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市政府从2009年起,连续3年对受让集中连片耕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从2013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奖补规模流转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流入主体。并要求各县(市、区)原则上拿出不少于300万元相应配套资金,用于激励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

此外,滁州市还在搭建服务平台、强化规范管理上给予支持,保障滁州市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记者王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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