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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社会调解资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歙县启动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

黄山日报 2014-04-15 11:45 大字

歙县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机制本月中旬正式启动。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民间纠纷有增无减,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歙县法院每年审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幅达10%以上,而民众面对诉讼时,往往存在诉讼能力欠缺,维权成本高等弊端。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的相互衔接,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歙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关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规定,歙县法院和歙县司法局成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的各项工作。在歙县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和全县各乡镇、有关行业设置“诉调对接调解室”,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向调解室派驻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可以适用调解的纠纷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村务管理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计划生育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医疗纠纷、其他可适用调解的纠纷。

歙县法院根据化解纠纷的需要,对诉至法院的纠纷采用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纠纷。纠纷当事人立案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纠纷当事人、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签字盖章后,属于人民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县法院确认其效力。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是歙县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宗旨,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解决纠纷渠道,高效、妥善地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方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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