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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乡奖惩并重抓“禁烧”

长丰报 2011-05-21 18:18 大字

当前,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展开。在推进这项工作中,杜集乡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奖惩并重,坚决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杜集乡按照“堵疏并举、综合治理、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和“县督查、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原则,严防死守强力推进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和政策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特别是强化责任,严格奖惩,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实现。针对处罚,该乡明确:对禁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村干部家里焚烧秸秆,一经核实,就地免职;对第一次发现焚烧秸秆的,给村支部书记和包村干部下达警告通知书,同一村第二次焚烧秸秆的,对乡包片干部、村支部书记通报批评;一天内同一村有10%组发现焚烧秸秆的,村支部书记向乡党委、政府书面检查;一天内有20%组焚烧秸秆,从严追究村支部书记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乡禁烧办将根据每天巡查督查情况,按焚烧火点数量对村排名次,对连续三天排名第一的村,乡党委、政府责令村支部书记作书面检讨,取消年底目标考核评先资格,取消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奖补资金。加大对包联村乡直部门、乡督查组责任追究,对乡直成员单位包联的村发生焚烧秸秆的,乡党委、政府在全乡通报;对工作不负责,督查工作不力,造成所包联村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并被市、县禁烧办和县级以上媒体通

报的,与村同奖同罚,并由乡纪检部门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对有焚烧行为的土地经营权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乡、村包联责任人各罚200元。道路两侧树木烧毁一棵另加处罚200元。针对奖励,该乡明确:在秸秆禁烧期间,由于工作积极,组织有力,平稳有序的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未发生秸秆焚烧的村,根据重点村区内道路长度不等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同时给予秸秆禁烧重点监控区村支部书记及乡相关责任人1000元奖励;非重点监控区村村支部书记及乡相关责任人500元奖励。

(杨维礼许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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