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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提高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 每人每月可领60元,救助范围不低于3.6万人

皖东晨刊 2011-04-26 16:27 大字

按照省政府规定,自2011年1月起,全省城乡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50元。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推进和谐滁州建设,日前,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上调至每人每月60元。

救助标准增至每人每月60元

“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滁州的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将在全省的基础上率先提高。”市残联一负责人如是说,“其具体标准为,符合省救助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在省救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基础上,增加到每人每月60元;符合市救助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由每人每月40元增加到60元。同时符合省、市救助条件的,不重复享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救助补贴30元,即每人每月可领90元。”

据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除省配套的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具体份额为市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80%。

今年救助不低于3.6万人

“早在2008年,市政府就制定了《滁州市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政策,并列入民生工程实施。当年救助残疾人17619人,发放资金1152.2万元。”市残联副理事长朱爱农告诉记者,“2009年,这一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并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2010年12月,省政府明确要求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并以今年的民生工程一号文下发各地。”

据了解,今年滁州市的贫困残疾人救助范围不低于3.6万人,救助总金额将达3309.6万元,增加救助资金1898万元。去年,滁州市实际救助36785人,执行市级政策的占滁州市残疾人总数的14.1%。因扩标提面,滁州市救助总金额达到2442.9万元,增加救助资金1294.11万元。

(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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