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二次酒驾被查换来拘留所“十日游”
本报消息记者苏自山通讯员吴小明张开美报道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当事人理应吸取教训,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出现,然而总有个别违法行为人对此不以为然,再次酒后驾车上路。7月11日晚间,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后禁驾”统一行动中,就查获一名时隔四年再次饮酒驾驶的酒司机,最终该司机不仅被吊销驾驶证,还换来了马鞍山拘留所“十日游”。
7月11日晚间,含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环峰路开展“酒后禁驾”统一行动,20时45分,一辆轿车在途经检查点附近的金美仑大酒店门口时,司机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突然准备掉头,如此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附近多名民警合力将车辆拦停。经调查,该司机姓周,周某面色发红,回答民警问题时刻意低头回避,民警判断其肯定喝了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现场对周某车辆予以暂扣,并口头传唤其到交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经驾驶员违法信息平台查询,周某于2012年12月某日在含山县城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受到过交警部门处理,想不到时隔四年多时间,这样的违法行为竟然在其身上再次出现。
7月12日,民警针对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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