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正式发布,计划三年内实现全市省文明县城(城区)全覆盖 马鞍山市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马鞍山市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正式发布,计划三年内实现全市省文明县城(城区)全覆盖
马鞍山市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本报讯(记者 任德玲) 5月17日,《马鞍山市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自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马鞍山市已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马鞍山的金字招牌。按照《行动计划》,马鞍山市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当涂县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含山县、和县、博望区分别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实现全市省文明县城(城区)全覆盖。
马鞍山市将按照突出价值引领、突出人民至上、突出中心大局、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系统思维和突出常态长效“六大基本原则”,开展培根铸魂行动、道德典型引领行动、文明实践深化拓展行动、文明风尚培育行动、城乡环境治理行动、行业优质服务行动、时代新人培育行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十项重点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在文明实践深化拓展行动中,马鞍山市将深化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建设成果,继续做好第二批示范所站建设,各县区、各行业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开展一至两个精品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着力打造“一县(区)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
在城乡环境治理行动中,马鞍山市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加大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治理力度,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通过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除此之外,《行动计划》还提出,未来三年马鞍山市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占比将分别达到60%、75%以上;安徽省道德模范、安徽好人和“月评十佳”、年度“四个十佳”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将保持在全省中上位次,产生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
〉〉《行动计划》解读详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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