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示牌“变身”牌 当涂县住建局:相关未经审批,已移交给县城管局立案查处
交通指示牌“变身”广告牌
当涂县住建局:相关广告未经审批,已移交给县城管局立案查处
近日,市民芮先生向“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反映称,湖西南路当涂段有多块交通指示牌的背面被广告占据(右图),容易导致驾驶人分散注意力,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探访湖西南路:
7块交通指示牌背面张贴着广告
3月31日下午3时许,记者驱车前往湖西南路当涂段一探究竟。从湖西南路自北向南,刚过湖西南路与银黄西路的路口,记者便看到不远处的交通指示牌背面张贴着广告,指示牌正面则是附近几条道路的指示标志。继续往前行驶,来到当涂县交警大队大门附近时,沿路两侧共有7块交通指示牌的背面张贴有同样的广告,其中路东一侧有5块,路西一侧为2块。
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陶女士表示,道路交通指示牌属于公共资源,不应该对其进行商业操作。
■市交警支队交管科:
不建议如此设置交通指示牌
记者查阅了有关资料,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对此,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回复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指示牌背面做广告没有禁止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中规定的内容,一般理解为,不能在道路指示牌前行的单面做广告。”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在道路指示牌背面做广告的做法确实不妥。“道路指示牌的支架在设计之初就限定了承重力,原本只能在上面设立一个指示牌,现在再在上面加装一个广告牌,可能会影响该指示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存在安全隐患。另外,广告牌立在道路中间,也必然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所以我们也不建议他们如此设置。”
■当涂县住建局:
相关广告未经审批
已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这些道路指示牌的产权归县住建局市政所所有,能否在上面设置广告,应由县住建局负责把关。”当涂县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涂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道路指示牌由县住建局市政所设立,他们原本打算在指示牌的背面做些公益广告,但未能获准。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涂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给记者回复称,经过查实,湖西南路当涂段沿线的多块交通指示牌背面所设置的相关广告未经审批,现已移交给县城管局立案查处。
文图/“马上办”融媒体工作室
记者 涂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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