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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土地流转行骗有关部门提醒:知晓程序 谨防上当

安徽法制报 2010-12-08 01:06 大字

[摘要]有关部门提醒:知晓程序 谨防上当

本报讯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部分农田出现闲置,农民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出去收取承包费,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这本是一项利民惠农的政策,然而近期安徽省却有少数不法分子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进行诈骗活动。省农业委员会借此提醒广大农民,在准备承包农田经营权之前,应熟悉土地流转的相关程序。

11月下旬,马鞍山市当涂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县湖阳乡村民赵某报警称,今年1月,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本县姑孰镇村民张某,张某信誓旦旦表示可以在本村提供190亩农田给赵某承包经营。经双方协商,每亩承包费280元,赵某向张某支付了5万元现金后,拿到了张某所在村村委会开具的承包证明。不久,赵某要求张某兑现承包的农田,张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干脆停机拒绝联系,现在已经不知所踪。公安机关现查明,张某向赵某提供的承包证明是伪造的,不是村委会开具的。

天长市公安机关近期也破获了一起土地流转诈骗案,受害者在支付了50万元定金后,对方却迟迟不愿办理转让手续,也不愿退还定金,无奈之下,受害者向当地警方报警。两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受害人对相关土地流转政策、流程的不了解,对口头协议的轻信以及合同意识的缺乏,是诈骗分子得手的主要原因。

12月7日,记者从省农业委员会获悉,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首先,承租方与农户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接下来,农户可以向村委员提出流转要求,经村委会备案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最后,当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对承租人的实力和资信审查通过后,双方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流转合同。此外,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还应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农民,在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前,应当到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人员所在的村委会核实该人的身份,以及该人欲转让土地所处的位置、面积、有无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承包年限等事项,一旦发现被骗或是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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